淳安县林业局部署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

25.06.2018  12:20

  淳安县林业局近日发出通知,在全县范围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旨在进一步落实种苗许可、标签、档案、审定、种质资源保护等制度,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营造诚实守信、依法从业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强化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执法年活动时间从5月到11月底。要求全县各乡镇林管站、有关单位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和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林木种苗管理相关制度。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对持有县林业局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抽查,严格监管,促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依法规范经营。

  活动过程中,将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行为;无标签和使用说明销售种苗、标签填写不规范或者涂改标签的行为;未建立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或者档案不齐全的行为;应当使用良种而未使用良种的行为;未审先推、抢采掠青、破坏林木种质资源的行为,以及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