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林业局积极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

18.05.2015  17:27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提升林业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林工作,5月15日,景宁县林业局在局二楼会议室举办了全县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培训会。各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站站长和1名林业工作人员,县林业局中层干部,各木材检查站站长,森林公安局、山林办、巡查大队全体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邀请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公职律师吴卫忠对《行政诉讼法》新修订内容进行解读,森林公安局局长柳贤良作林业执法重要讲话,林业局局长朱小平主持会议。

  吴卫忠副主任从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个方面阐述了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对新《行政诉讼法》中立法宗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结合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多个案例就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的环节进行了认真讲解。吴卫忠副主任要求林业系统工作人员要尽快适应新《行政诉讼法》的新举措、新要求,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到位,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

  培训会还深入地学习了一系列林业行政执法业务知识,邀请了市森林植物检疫站副站长王明月,就《如何做好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工作》进行授课,安排该县林业局法制科科长周建青、山林办主任叶正凯、林政科副科长谢余森和绿化造林科科长刘卫荣分别做了题为《林业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如何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如何做好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工作》和《涉林安全生产工作应注意的问题》的专题报告。

  最后针对现代林业建设的新情况和新形势,朱小平局长对全县林业系统工作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有林业人的激情,转作风、强服务、严管理、促规范,全面落实各项林业工作;二是要脚踏实地办好实事,以林农利益为工作出发点,要在一言一行中严格要求自己,化压力为动力,让工作的每一步走得更稳更实;三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借新法的契机,切实提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将所学知识贯通于行政行为之中,切实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此次培训会,是景宁县林业局为迎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正式实施,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林和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而开展的培训会。通过此次培训,全县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行政诉讼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和了解,促进了法治意识的提升和法治思维的转变,对全县林业系统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景宁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