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林业局四举措力保本年度森林火灾零发生

10.04.2020  17:02

  今年以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狠抓护林巡查、火源管理、督促检查、设施建设等重点环节,坚决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今年尚未发生森林火灾。

  一是强化基础建设。全力推进“引水上山”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混凝土蓄水池、坝107座,共13736吨容量;设置玻璃钢引水式蓄水桶1637只,共5605吨容量,泵站(房)31座,森林消防栓906只;铺设管网100540米,配备便携式高压消防泵352台。全市“引水灭火”网络初步形成,工程项目范围覆盖四明山、天童、南溪温泉、双峰、东岗山等国家、省级森林公园以及溪口、九龙湖、保国寺、育王、九峰山等重点风景林区,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强化火源管理。今年春节、清明等重要节日期间,要求各区县(市)在主要进山口增设卡点,严带火种进山,全市共设置林区卡点1728个。共收缴违规易燃物品3160份,制止违规用火654起,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人员52人。

  三是强化护林巡查。督促各地加强对全市3415位护林员的日常管理,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同时,创新巡护方式,对市林场、溪口、九龙湖等重要区域开展无人机空中巡查,共计飞行25架次。下步将推进全市智能监控体系建设,通过可见光、热成像、近红外林火识别,达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目的。

  四是强化防火督查。今年共派出143个森林防火督查组,累计对179个单位开展了森林防火工作督察检查,排查隐患和问题297个,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到位。

  当前,宁波市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该局落实24小时值班报告制度,开展森林防火专项督查,深入林区检查防火责任、野外用火管理、巡查队伍、扑火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要求各区县(市)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的打处力度,依法严查严惩违规野外用火,力保本年度森林火灾零发生。

(宁波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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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清明期间实现“零”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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