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林业局以创建文明单位促进林业新突破

16.12.2015  08:05
              长兴县森林覆率为51.3%,平原林木覆盖率达37.6%,2014年林业产值34.6亿元,先后获得了“中国银杏之乡”、“中国红梅之乡”、“中国扬子鳄之乡”、 “中国金钱松之乡”、“中国花木之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在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干部职工以崭新的精神面貌,锐意进取、大胆创新的工作势态,林业系统各项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一、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1、狠抓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既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领导者,也是实践者。局党委十分重视自身能力建设,以创建团结战斗好、队伍管理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口碑好的领导集体为目标,使班子集体及班子成员达到“五个提高”,即:提高对新局势的把握能力;提高对新挑战的应对能力;提高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提高对新问题的解答能力;提高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的实践能力,为林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保证。
        2、狠抓学习教育。 一是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制定了完善的县林业局《2015年度星期一夜校学习计划》,并涵盖了整个林业系统;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委班子坚持每个月围绕一个主题集中学习一次。二是开展微党课比赛。为增强林业系统党员干部工作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了工作的热情,组织80后年轻干部进行微党课讲课。三是加强警示教育。春节前,组织全局党员干部56人次到湖州监狱进行了警示教育。今年以来,邀请县纪委常委刘柏平为大家上了堂《加强认清当前形势,着力加强作用建设》的党课,由森林公安局教导员沈勤龙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均取得了不错效果。
          3、狠抓绿色文化。 以“森林长兴”为目标,深入挖掘森林文化,全方位宣传报道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开展了3.12义务植树“生态文明绿化强基、五水共治植树固本”、3.19森林消防宣传进景区、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为主题的宣传。截至目前,林业信息被省林业网站录用200余篇,并与新闻媒体单位主动对接,湖州日报、浙江日报、中国绿化时报等,相继报道了《长兴珍贵树种长出生态美景》、《长兴花木美化中国》、《长兴山村深挖银杏产业》、《长兴川步村,满庭花木深》、《长兴花木大会首设供需对接会》等,长兴新闻网月月见林业信息。拍摄了《长兴开发与保护并重 打好湿地资源牌》湿地宣传片,弥补湖州地区中小学生湿地生态科普教育。
          二、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文明从脚下起步,创建从你我开始”,“文明创建为大家,文明创建靠大家。”创建是一时,长期遵守是坚持,用实际行动投入到文明工作当中去是关键。一是利用现代网络手段,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局林业网、农民信箱、微博等,每月向全林业系统的干部职工发“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等的文明宣传用语,时刻提醒。二是利用外介宣传。在局办公大楼主通道和公告栏,张贴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等;在各办公室桌上摆放每位工作人员签名承诺书。三是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在局内营造浓厚热烈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星期一夜校,把创建文明单位的要求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要求他们养成良好文明习惯,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不乱扔垃圾,不损坏花草树木,不损坏公共设施,不闯红灯,文明出行,把创建工作当做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使全局干部职工增强集体荣誉感。
          三、以创建文明单位为主题,开展优质良好的服务
          林业部门是展示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坚持群众路线,争当新时代“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是促进林业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因此,该局十分重视为林农服务工作。
        1、全面明晰林业产权,拓宽创业空间。 全县以明晰产权为核心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的开展林权流转、林权信息化、抵押贷款和林木保险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提高林地生产力,有效的解决林农和林业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推动现代林业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
        2、切实减轻林农负担,激活创业动力 。2015年3月,根据省林业厅的通知,暂缓征收了植物检疫费,为全县林农减轻近500万的负担;按照加快现代林业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找准花卉苗木产业在新一轮经济发展中的定位,继续保持产业发展优势,提高现代化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出台了《关于推进长兴县花卉苗木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3、 积极开展“百名森林医生进千村”活动。 进一步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并深入践行“除害、敬业、厚德、求是”的啄木鸟精神。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56次,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共计34次,包括现场救助古树名木5次;举办5次现场技术培训,共计96人次,发布21条生产性预报,发放宣传资料950份。并且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发布15条宣传信息,刊发4篇报道,电视报道2次,网络信息点击率共计3千余次。
          四、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动力,实现林业工作新突破
                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习总书记的“两山”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   十年建成森浙江的指导意见》和长兴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截至目前,共完成绿化扩面和森林提质2.8743万亩,为年计划2.7万亩的106.5%;全民义务植树近30万余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珍贵树种面积达到19.1万亩;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
          1、造林绿化取得新突破。 其中:平原绿化任务数3000亩,共完成5471亩,完成率182.4%;四边绿化共完成公路、河道绿化51.7公里(825亩),完成率258.5%;坡地修复任务数1350亩,共完成1450亩,完成率107.4%;封山育林任务数7000亩,共完成7151亩,完成率102.2%;阔叶化改造,任务数2000亩,共完成2046亩,完成率102.3%;造林更新,任务数2857亩,共完成2967亩,完成率103.9%。
          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设立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林业服务窗口,先后制定《长兴县林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林权流转操作流程、流转合同和便民手册。转发《浙江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工作。今年以来,全县流转林地5000余亩。
        3、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森林防火良好形势得到有效巩固。全县上下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扩大防火宣传面,强化火源管控,严查重惩野外非法用火,不断加强防扑火基础设施建设,与驻长部队建立了军、地森林防火联防制度,防扑火能力进一步提高,未发生森林火灾。二是打击毁林开垦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开展了“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绿剑行动”,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36起,收缴罚没款20万余元。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县完成松材线虫病清理除治面积8076亩,其他松林枯死木清理除治面积82845亩(其中皆伐824亩),全县合计完成松林清理除治面积90921亩,共清理病、枯死疫木40489株,计303.7万公斤,整个除治工作共投工12146工,投入资金155.71万元。四是强化湿地管理。完成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国家级验收有关工作。完成《长兴县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划定湿地保护红线,确定县级湿地保护名录。向上申请省级以上湿地项目2个,其中申请到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仙山湖湿地生态修复及监测项目”通过省林业项目绩效评价。完成《合溪水库湿地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和合溪水库湿地、森林资源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上级部门对该县湿地保护调研的有关工作。通过“湿地保护日”等载体,积极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有关工作。
          4、“五水共治”成绩突出。 自开展“五水共治”以来,全县有4项工作获省领导批示,其中林业有两项工作获黄旭明副省长的批示: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和湿地保护工作。(长兴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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