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新常态下农业新优势

26.01.2015  18:24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不仅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也是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总开关。在新常态背景下,只有准确把握好农业发展的新趋势、新变化,才能更好抓住促进浙江农业发展的新机遇,构筑新优势,实现新跨越。
  从基础地位看,尽管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比下降,但保障吃饭问题永远是第一位的,助农增收仍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生态农业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农业的基础地位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
  从经济结构看,在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的新常态下,农业产品结构将呈现多样化、特色化,建立在资源禀赋基础上的主导产业、特色品种将成为主流;建立在“接二连三”全产业链基础上的价值链将进一步拓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观光农业比重将进一步提高;农业的区域化布局、差异化发展将进一步凸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将进一步成为农业生产主平台。
  从发展方式看,在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的新常态下,农业依靠高投入、高消耗的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生产组织方式更注重规模化、专业化,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类型主体将成为新主力,职业农民也成为香饽饽;生产方式更注重标准化、社会化,机器换人、设施增地和信息化将成为新趋势;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迫切呼唤。
  从消费需求看,在消费拉开档次,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的新常态下,农产品消费将加速向吃得平衡、吃得营养、吃得健康转变,质量型、差异化成为竞争的主要角力点,电子商务成为农产品流通新业态并迅速发展,产品品质和细化市场将成为市场致胜的决定因素。
  从发展动力看,在要素的规模驱动力减弱,创新驱动成为新引擎的新常态下,农业发展面临农产品价格国内外倒挂、“黄箱”政策接近上限两个“天花板”挤压,和资源短缺、生态环境约束趋紧两道“紧箍咒”制约,原有发展动力明显减弱,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将成为农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根本动力。
  面对新常态,构筑浙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优势,要立足浙江实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绩效导向,深入实施高效生态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农业强省、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目标,努力在生态立农、改革活农、科技兴农、质量强农、多措惠农、依法治农上走出新天地、跨上新台阶。
  牢固确立生态立农。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推广新型种养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技术集成应用为重点,建立完善产业布局生态、资源利用高效、生产清洁安全、环境持续改善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体系,努力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基本扭转,农药化肥施用总量减少,死亡动物和畜禽排泄物基本无害化处理,农作物秸秆基本资源化利用,废弃农药包装物与农膜基本有效回收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努力将我省打造成全国农业生态文明示范省。
  持续深化改革活农。以调动和发挥农业生产经营者积极性和农村资源要素配置优化为目标,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主线,以建立确权、赋权、活权、保权的要素市场为重点,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产权流转体系,通过激发农业生产微观基础活力、提高农村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持续保持农业经营体制先发优势。
  紧紧依靠科技兴农。立足需求和应用导向,完善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和农机农艺融合机制,推广适合我省应用的先进农业技术,推进农业机器换人、设施增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坚持“大院名校”与“乡土人才”并重,努力提高农业的科技贡献率。
  不断强化质量强农。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以放心示范县创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应用为载体,突出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快构建起生产经营规范、监管全程有力、质量安全优质的农产品质量建设体系,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成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
  始终坚持多措惠农。综合运用改革、政策、市场、科技、教育等手段,加大农业投资,倡导“万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稳步提高经营性收入,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不断增加工资性收入,落实支农政策,切实保障转移性收入,盘活农村资源要素,努力增加财产性收入,持续保持农民人均收入较快增长。
  全面推进依法治农。加强农业法制建设,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不断提高农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现代农业发展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在法治框架下行动,在法治保障中更健康、可持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