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着力构建宗教场所安全监管分级责任体系

29.06.2017  17:05

为确保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使安全风险从源头上得到管控,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嵊州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近日印发[2017]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宗教场所安全监管各级职责,着力构建四级责任体系。

1.强化场所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场所隐患自查自报自治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各环节的场所主体责任和负责人第一责任。对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定时查、准确找、及时改,遇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大灾害性天气等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并做好安全检查台账。

2.强化团体协管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参与机制,要求宗教团体协助参与相关场所的安全管理,帮助场所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帮助场所及时完成隐患整治,并加强对场所管理组织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场所争取专业服务机构的帮助服务,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3.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将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列入乡镇(街道)民宗领域日常工作,每年签订民宗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纳入年度统战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落实乡镇(街道)的辖区监管职责。

4.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明确“确保安全,万无一失”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民宗部门主管责任,会同民宗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重大问题立即整改,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场所,责令停止活动或采取关停措施。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深入大门交通一线开展督导检查
为了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交通运输厅
省民宗系统送法下乡活动在萧山举行
为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质,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