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四项措施构建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15.01.2015  03:34

    舟山市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通过四项措施构建完善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层级式应急响应预案体系,市级着力完善重特大事故、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案修订工作,县(区)、重点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区域事故预案修订编制工作,基本实现政府应急预案全覆盖。     二是着力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市安监局大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 2013)落实,规范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程序。截止目前,全市新增备案企业147家,其中市级28家,县区完成119家。     三是积极推广应用行业应急预案范本。在前几年编制推广星级宾馆、商场等六个行业的基础上,今年围绕水产制冷专项整治、石油库整治等重点工作编制推广水产制冷、石油库应急预案范本,指导重点企业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四是注重预案的实战演练。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有关要求,在安全月期间集中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按照实战化演练的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好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在安全月期间,全市直接参加演练人数达230516人,其中教育系统226所学校组织应急演练230场,受教育师生达到12838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