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列入省级湿地公园

13.11.2017  18:00

  近日,经省林业厅批复同意,规划面积1013.5公顷的松阳县松阴溪湿地公园与兰溪兰江、泰顺大溪源、永康石柱以及衢江下中州5处湿地被批准成为省级湿地公园。

  2010年以来,松阳县通过对松阴溪实施禁砂、清淤、市场保洁、整治河坡等举措,全面提升松阴溪河道及其周边环境,力求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秋沙鸭的越冬提供栖息地。同时还结合防洪堤建设打造了环溪60公里绿道,并被评为全省十大最美绿道之一。

  目前,松阳县已启动湿地公园建设方案的编制和落实,将在《浙江湿地保护条例》的指导下,以管理体制与体系、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松阴溪湿地的保护监管以及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恢复,促使松阴溪湿地成为生态系统健康、服务功能全面、宣教能力强大、湿地景观优美、文化内涵丰富、基础设施完备、整体形象突出的区域湿地保护利用典范。(松阳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