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国有林场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11.01.2018  17:51

  近日,松阳县编办正式下发文件,将湖溪林场、林村林场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每万亩生态公益林配备8名人员编制标准,重新核定湖溪林场人员编制11 名,重新核定林村林场人员编制 13 名;分别增挂“松阳县湖溪(林村)林场国有公益林管护站”牌子(编委已批),湖溪林场与卯山国家森林公园合署办公。核定的人员编制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建设、科研、技术推广、执法等人员。

  下一步,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该县国有林场实际情况,会同人力社保局制定专门的录用人员办法。对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林业局将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择优录用。对于富余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事业单位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单位人员,自愿到企业工作的,允许提前办理退休,其他人员继续在林业系统内部消化。(松阳县林业局)

扎实推进改革 保障新时代新使命担当
实施好国有林场改革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林业厅
建德表彰2017年度优秀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近日,建德市林业局通过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推荐,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