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16.11.2017  15:55

  日前,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发文,经过综合审查,对松阳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予以备案。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是推进城乡生态建设和国土绿化的一种创新实践,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从去年起,“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向县级延伸。今年松阳县抓住机遇,积极主动与省林业厅对接,申请申报创建。

  松阳县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积极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而言尤为如此”的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森林松阳”建设,主动守护好青山绿水,绿化造林工作成效突出,森林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森林经济发展可圈可点,县域范围森林覆盖率达79.83%,已具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基本要求和相关条件。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在综合指标、覆盖率、森林生态网络、森林健康、公共休闲、生态文化、乡村绿化等森林建设各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接下来,松阳将委托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尽快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成立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宣传发动等,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取得实在效果。(松阳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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