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

24.09.2015  12:31

杭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报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杭政〔2015〕38号)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杭州高新区)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二、你市要以国务院批复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新的起点,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把杭州高新区建设成为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为全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工业强省提供经验和示范。
  三、杭州高新区要落实试点主体责任,制订阶段性实施计划,明确年度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要以改革促创新、促升级,明确主攻方向,突出发展重点,聚焦“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战略,着力建设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示范区、互联网大众创业集聚区、全球电子商务引领区、信息经济国际竞争先导区,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
  四、省级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等各项部署和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服务指导、政策支持和督促检查,帮助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沟通,争取更多的先行先试政策。
 

 

  附件: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2日
      附件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杭州高新区在打造新兴产业集群、促进大众创新创业、优化创新生态系统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为战略目标,发挥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叠加效应,紧紧围绕国家高新区“三次创业”重大部署,按照力争领跑中国、领跑国际的要求,以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为核心,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产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让创新要素跨界流动,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让创新价值充分体现。
  二、基本原则
  ——创新引领,高端发展。坚持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创业、做强产业链相统筹,以信息经济发展为突破口,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为主攻方向,促进产业发展和智慧应用深度融合。
  ——人才为先,活力释放。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更加注重强化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吸引归国留学人员、科技人员、大企业流动创业人员集聚创新创业。
  ——开放融合,深度协同。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吸纳全球创新资源,推动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跨界流动,促进不同领域、不同区域间各类创新主体的交流合作,加强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之间的有效协同,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改革突破,先行先试。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红利,向人才要后劲,创新制度供给,开展先行先试,强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建设,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发展目标
  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打造促进经济增长和创新创业的新引擎,构筑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推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着力建设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示范区、互联网大众创业集聚区、全球电子商务引领区、信息经济国际竞争先导区,到2020年初步建成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
  “互联网+”产业能级更高。力争到2017年,打造2个千亿元级产业(世界级)、3—4个500亿元级产业、一批100亿元级产业的信息经济,实现技工贸总收入5000亿元,其中信息技术产业总规模比2014年翻一番,超过2500亿元,信息经济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70%以上。
  创新创业人才高度集聚。今后3年引进各类专业人才2万名,其中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1000名,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50名。到2017年拥有研究与开发活动人才4万名,累计拥有国家“千人计划”人才60名,省“千人计划”人才130名。
  创新驱动能力显著增强。到2017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在14%左右,万人新增发明专利授权40件以上,企业累计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0件以上,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财政总收入250亿元。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主攻短板、做强产业链的技术创新机制,致力于打造领跑中国的网络信息产业制高点。
  1全力打造智慧e谷。牢牢把握“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战略机遇,坚持产城融合、“两化”融合,以打造最佳“网络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领域创新创业生态为目标,立足现有产业基础,遵循创新集群发展规律,按照强链、补链、延链的要求,坚持“大项目带动”和“产业链招商”,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建设网络技术研发基地、专用电子及软件产业基地、网络装备制造基地、网络产业创业基地。以做强云产业为重点,支持企业以存储器、服务器研发制造为主向各类公有云、私有云解决方案提供商及工业智能制造、智慧安防、智慧健康等产业延伸发展。开展跨界融合创新行动,积极引导鼓励商业模式创新与可穿戴设备、3D打印等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协同设计、协同制造、协同服务,打造商业链上下游企业共赢的生态体系。积极跟踪分析网络信息技术与智能制造、高端医疗设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光伏等产业领域的融合衍生发展,努力形成新的集群优势和增长极。
  2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创新。深化智慧城市大型专用软件、智慧医疗操作系统软件、纯电动汽车、智能纺织印染装备、云工程与云服务、工业信息工程等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充分发挥周边高校、科研院所密集的优势,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鼓励博士、硕士等技术创新团队到企业研发机构工作,健全企业主导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的创新机制。出台引导企业加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和工程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的政策举措。加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合同化管理和绩效评价,试行重点企业研究院现代法人治理制度,创新关键技术攻关、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内部激励分配等机制。引进并大力支持发展以企业为主的物联网应用研究院,形成物联网应用研究院的集聚基地,带动研发人才团队的引进、集聚并形成相对的领先优势。
  (二)完善国际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机制,致力于打造加速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桥头堡”。
  1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深度融合开放创新机制。支持企业拓展创新发展国际空间,推动国际科技合作系统化、网络化。支持跨国公司和央企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分支机构、营运中心入驻。引导外资研发中心开展高附加值原创性研发活动,吸引国际知名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中心。在软件及信息服务、生物医药、工业设计等领域积极承接服务外包,推动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知识流程外包(KPO)向高端升级。加强与重点合作国家的交流,在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智能制造、智慧健康、智慧交通等重点领域联合实施国际科技合作旗舰项目。鼓励企业“引进来、走出去”,通过各种方式到海外设立、兼并和收购研发机构,购买国外专利、专有技术等,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2建立以促进人才创业为重点的信息技术创新资源集聚机制。杭州高新区设立不少于1亿元的人才引进培育专项基金,构建由国际人才联络、国际合作创业等平台组成的创业人才生态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业人才发展生态环境,持续引进世界一流的高端创业人才及团队。吸引和集聚掌握世界前沿技术、有成功创业经历的高端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创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引导院士、博士后及其领衔的创新团队集聚发展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深入实施“5050计划”,鼓励青年创新创业。打造集企业与人才交流、项目展示推介等功能于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开放式的“创业湾、创新港、创意谷”社交平台。加快建设人才专项房、公共租赁房等各类人才住房,积极利用政府自有房产资源,有针对性地建设特色居住区、创业区和国际社区,完善医疗、教育、商贸、休闲、网络等配套设施,着力为创业人才生活、创业,为改革试点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建立健全科技投资创新创业的体制,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众创之城”。
  1建立以培育小微企业为着力点的众创空间发展机制。研究制订进一步支持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启动孵化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杭州高新区设立1亿元的创新型孵化器专项扶持基金,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与投资机构等共同设立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中介机构、投资机构兴办创新型孵化器、加速器,加大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建设力度,构造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接力式孵化发展体系,形成涵盖项目发现、团队构建、投资对接、创业辅导、商业开发和后续支撑的全过程孵化链条。允许众创空间、孵化器内创业项目利用工位注册企业。创建滨江创意小镇、物联网小镇、智慧医健小镇等特色小镇,发展新型平台经济。筹备运作创客联盟、创业者大会等,加快建设杭州路演中心。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促进“精英创业”“人才创业”“草根创业”。
  2建立以人本化分配制度为着力点的科技人员创业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落实科技成果处置权与收益权改革政策,推进省级有关部门在杭州高新区开展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试点,构建“校区、所(院)区、高新区”三区联动的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保障体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以兼职或离岗、技术入股等方式,创办、领办或与企业家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完善奖励报酬制度,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和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的制度改革试点。对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职务发明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的改革试点。
  3建立以股本与“知本”相结合为着力点的科技投资创业促进机制。杭州高新区设立1亿元的科技金融专项扶持基金,完善股权、债权、产权相结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打造覆盖创新创业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产品。建立创业者与投资者、总部经济与众创空间的对接平台与机制,鼓励领军企业面向内部员工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平台,形成开放的产业生态圈,培育和孵化拥有前沿技术和具有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开展股权众筹试点。整合科技大市场等要素资源,建立市场化运作的众创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运作新模式。鼓励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创业投资,引导民间借贷转为股权投资。探索建立并深化与证券交易所以及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的合作,力争设立高新技术项目股权交易分中心。研究制定鼓励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政策以及促进创业投资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跟踪对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信息经济创业投资基金、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大力探索有限合伙(LP)模式,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委托投资等方式,重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项目,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机制。
  (四)建立促进“两化”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致力于打造推进“五换四覆盖”的策源地。
  1建立以示范促应用的推广机制。坚持示范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大对本地企业自主创新产品首台套支持,有计划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应用工程。按照“云、网、端”一体化,着力推广输出智慧安防、智慧商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环境、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智慧政务等八类标准化应用,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为牵引,努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应用和整体解决方案,形成通用、标准、自主、可控的应用平台,以应用带动产业发展,以示范引领开拓市场,努力形成“滨江设计、滨江制造、滨江建设、滨江运维”的一体化模式,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2建立多主体协同的应用机制。围绕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搭建网络信息技术的研发应用协同创新平台。在深化与新昌县合作的基础上,在区域、行业、企业三个层面开展专用电子、专用软件、智能制造、大数据、机联网、厂联网、云工程与云服务等领域的精准对接,建立区域间、政企间、企业间三个层面的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的长期互利共赢合作机制。围绕培育“互联网+”产业,支持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健康服务融合发展,加快移动医疗、健康云、生物医药研发及临床服务外包、基因诊疗等新兴业态发展,建立企业与医疗机构的创新合作机制。围绕智慧城市建设、公共产品与服务领域,推动建立企业与有关市县政府及省级部门间的战略合作机制。
  (五)建立创新资源高效配置机制,致力于打造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生态体系。
  1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建立跨部门会商沟通机制,综合研究推进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探索采取综合性普惠政策,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制订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重点聚焦并力争突破网络基础领域,物联网、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抢占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发展制高点。开展创新券的应用试点,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运用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
  2完善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出台针对不同产业类别和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差别化扶持政策,有效整合资金、人才等各类要素资源。强化规划引领和规划刚性,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的有机融合,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用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联合评审制度,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经济产业、先进制造业指导目录和项目审查标准,加强对产业项目的土地利用考核评价和履约监管,鼓励引导低效用地再开发。建立完善“亩产效益”评价体系,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准入门槛,对新增产业项目用地依法设定严格的投入产出强度条件。
  3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服务和保护工作。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等职能“三合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开展主导产业专利导航分析,建立专利导航数据库平台,引导龙头企业进行海外专利布局、储备和运营,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鼓励企业建立专利战略联盟,提高企业专利风险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
  五、组织领导
  建立“区为主、市参与、省指导”的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机制。杭州高新区要成立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一把手”抓改革、抓创新的责任,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杭州海关等单位参加,成立定人定工作要求的改革指导组,帮助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