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迅速!杭州首个住房租赁项目今开工建设

30.01.2018  03:50

自杭州被确定为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以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就处于重中之重的位置。今天,记者从杭州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杭州推出的首宗纯租赁地块——彭埠单元R21—20【2】正式动工,标志着杭州在租购并举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杭州首个住房租赁项目开工仪式现场)


彭埠单元R21—20【2】是杭州推出的首宗纯租赁地块。地块的推出距离《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出台仅27天,而从推出到挂牌出让再到公示设计方案,不到4个月的时间,可谓行动迅速。这也正是杭州践行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精神的实际行动之一。

据悉,根据设计方案,首宗住房租赁用地初步拟定将建10幢建筑,其中,1-3号楼首尾连接成一个“U”型,围合在地块东南侧;北侧为6幢高层建筑,其中5号楼层高11层,其余楼栋层高16层;项目正中间是一幢圆形商业建筑,层高2层;2号楼1层设置有养老用房。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和机动车出入口均位于源聚支路上。

在加快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进程中,杭州制定政策、增加租赁土地供应、建立租赁平台多项举措组合发力。2017年8月,发布《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包括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等5个方面的19条工作举措。

在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上,出台《杭州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企业自持部分必须全部用作租赁;2017年9月底,推出首宗纯租赁地块——彭埠单元R21—20【2】地块;恢复商品房配建公租房,并落实具体配建地块;启动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筹集建设,下发《关于加快筹集建设临时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加强临时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区在3年内筹集建设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4万套,其中2018年主城区筹集建设10000套。目前,西湖、拱墅、下城、江干、经济开发区等5个城区已确定蓝领公寓项目选址,部分城区已开始实施改造;积极推进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在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范围内分别确定1个以上地块开展试点。

除了在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上,杭州还在其他方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推出全国首个住房租赁平台,实现了监管和服务模式大变革;编制《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规划(2018-2022)》,并通过专家评审;推出了“宁巢公寓”长租公寓品牌,市城投集团打造“结庐”长租公寓品牌,积极培育扶持市场主体。

此外,根据《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杭政办〔2017〕4号)中关于“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住宅用地供地中,结合城西科创大走廊、城东智造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等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的需要,确定一定比例作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的精神,后期杭州还会推出租赁住房住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