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限牌新政征求意见:驾照成门槛,县(市)有优待

10.04.2015  16:52
2014年5月27日:“浙A牌”第一轮摇号

   浙江在线杭州4月1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黄兆轶 俞雯褀 首席编辑/赵洁) 一年前,数万人涌入了杭州的4S店,只为了抢购一辆汽车。当零点钟声敲响,杭州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那些还来不及拥有一辆汽车的人,从此将买车上牌的希望寄托在了摇号和竞价中……

  在举措实行一周年之际,限牌政策如何调整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在经意见座谈会、调研以及修订条款等工作后,今天上午,《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

  和原有的暂行规定相比,新版《管理规定》作出了五个方面调整:

  第一, 新版规定 拟增加个人申请资格中的驾驶证条件 (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年满18周岁”改为“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由于驾驶证与用车需求关联度高,设置驾驶证条件将有利于指标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有利于满足购车刚需,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同时,参照其他限牌城市,申请条件中均有驾驶证要求。因此,个人申请资格中拟增加驾驶证条件。

  第二, 拟给予县(市)一定的政策倾斜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除常规配置外,给予县(市)一定数量的指标配额,由各县(市)自行组织配置,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需要注意的是,鉴于目前没有单辟号段的可能性,县(市)与主城区分别摇号成本高且意义不大,拟规定除常规配置外,另外给予县市一定数量的指标配额,由各县市自行组织配置,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 拟预设新能源车总量调控条款 (原第三十七条现第三十条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周期配置额度的一定比例,确定和调整新能源车的年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并适时调整新能源车的适用范围。”)

  第四, 拟放宽新投资企业申请相关限制 (具体见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符合条件的新投资企业一般用车需求都比较大,不宜限制得太严格。因此,拟规定投资额条件和纳税条件可以由企业自行选择适用,由投资额确定的申请编码数量限制可以适当放宽。

              第五, 规定每个竞价指标保留低价1万元, 最高限价为上一个月平均成交价的2倍。此外,现役军人需要本市身份证,规定依法缴纳社会组织可以依照纳税企业的申请条款执行,明确资格审核的复合时等限。

  关于新版《管理规定》的相关解读,本网记者稍后将带来详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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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4月17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传真或网络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 www.hangzhou.gov.cn )和杭州交通信息网(www.hzcb.gov.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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