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调整落户政策:投靠迁移政策将放宽

09.10.2018  08:55

  中新网杭州10月8日电(张斌)8日记者获悉,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下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区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放宽该市投靠迁移政策,政策将自2018年10月17日起施行。

  据悉,此次政策调整涉及建立居住证与户口登记相衔接制度、适度放宽投靠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政策等。

  在夫妻投靠方面,《通知》明确,男女双方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通知》就老年人投靠提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户籍在杭子女,迁移户口入杭。

  此次政策调整,也展现出杭州“求贤若渴”的引才姿态,该市提出放宽高技能人才引进的户口迁移政策。

  《通知》称,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及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此外,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杭州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通知》还指出,外地来杭人员应当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在杭申报居住登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凭居住证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户口迁杭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符合杭州市户口迁移政策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