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行政拘留7名大气污染责任人

03.03.2016  18:37

杭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与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密切联动,以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为依托,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打击工作。日前,对一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造成空气污染的厂家进行了处罚,共行政拘留7人。 这是我市首次运用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大气污染责任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为服务G20峰会安保工作大局,切实履行今年全市大气质量环境安保工作职责,2016年1月以来杭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会同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累计出动执法力量120余人次,检查重点放在萧山、桐庐、富阳、临安、建德等大气排污企业较密集区域,共检查大气排放企业30余家,检查范围涉及电镀、印染、制砖、金属冶炼等多类行业。 检查中发现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共有4家企业存在严重问题,如在锅炉烧煤环节未按时添加片碱脱硫不彻底,除尘布袋破损未及时修复,空压机停运等,这些企业均属未按规定正常使用除尘、防污设备,由此造成周边空气污染,严重影响空气质量。针对这一情况,2月16日,杭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传唤了这4家企业的负责人和实际操作人,进行调查,并依法对富阳区富宇杰纸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某、桐庐县笑雪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等7人作出了行政拘留7至8天的处罚。同时,市环保局监察支队还依法对无证无照的几家违法厂家进行了关停处置。

杭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夏国良支队长表示:杭州市公安局将保持与环保部门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最严的要求,最大的力度,最强的措施,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武器,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打击力度,为国际峰会保驾护航。

同时,警方希望新闻媒体和市民朋友们一起来关心、关注环境问题,积极为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提供环境违法犯罪方面的线索,共同为建设美丽杭州贡献力量。


案 例

 


1、 2016年1月19日              

执法人员对位于富阳区永昌镇永昌村何云的杭州富宇杰纸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锅炉防污设备的布袋除尘器处于未正常运行状态,具体表现为布袋破损、空压机停运、除尘器顶盖破损。现查明,该公司马某作为锅炉防污设备所在厂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没有及时修复设备;张某作为锅炉防污设备的直接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巡查,致使公司锅炉环保设备不正常运行。公安局关依法给予马某行政拘留8天、张某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2、 2016年02月16日              

执法人员在位于杭州市桐庐县桐君街道东兴路318号杭州笑雪服饰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使用锅炉过程中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现查明,该公司王某作为企业环保直接操作人员和企业环保主管人员,未按照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巡查;员工朱某作为环保设备的直接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巡查,致使公司锅炉环保设备不正常运行。公安机关依法分别给予王某、朱某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3、 2016年02月16日              

执法人员在对杭州临安永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锅炉脱硫设备不正常运行,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现查明,该公司张某作为企业环保设备直接操作人员和企业环保主管人员,未按照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巡查;员工褚某作为环保设备的直接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巡查,致使公司锅炉环保设备不正常运行。公安机关依法分别给予张某、褚某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4、 2016年02月16日              

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富阳区的杭州市佳兴镀锌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锅炉除尘脱硫设备未启动,以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现查明,该公司羊某作为企业环保设备的直接操作人员和企业环保主管人员,未按照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巡查,致使公司锅炉环保设备不正常运行。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羊某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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