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盛路飙车案昨一审判决 四被告犯危险驾驶罪

26.04.2016  21:25

  去年11月3日夜里,涂某和几个朋友在杭州滨江吃夜宵,一直吃到次日凌晨,一行6人共消费了两箱啤酒。结束后,他们各自发动汽车。除了涂某的高尔夫R,还有捷豹、宝马、保时捷,在滨盛路(江汉路—江晖路)段进行飙车。(详见时报2015年11月27日3版)

  这4辆车在这段450米长的道路上,来回比拼了多轮直线加速,最高时速超过限速的50%以上,其间还逆行、闯红灯。车子的巨大轰鸣声严重影响了附近小区居民的生活,10多分钟的时间,警方便接到了近10个报警电话。

  这次飙车事件引起公安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滨江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并调取20余个道路的交通监控设施,进行了长达13小时的视频回放比对,最终锁定了涂某等人。

  去年11月19日,李某、朱某、钟某被警方抓获,同日,涂某也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涂某的高尔夫R存在排气管改装的情况。更让人吃惊的是,参与飙车的李某,不但保时捷轿车逾期未年检,其本人连驾照都没有。

  昨天上午,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涂某等4人因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处以一个月到两个月不等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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