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全面实施营改增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2.04.2016  17:11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5月1日起,营改增工作将在剩下的4大行业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中全面推开。日前,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已着手积极备战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打好这场攻坚战。
  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营改增工作在税率设计上,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执行11%的税率,对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执行6%的税率,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不动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同时,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
  实施营改增后,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将实现新纳入试点行业、原增值税纳税人及前期纳入试点纳税人的“双减负”。而对小规模纳税人,更是实现了税基与征收率“双降”,受益更大。生活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低于原5%的营业税税率,其税基为不含税销售额,也比原营业税的税基小,双重利好叠加,减税幅度更大。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重复征税基本消除,增值税抵扣链条贯通,税收环境将更加公平、中性,这有利于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减轻企业税负和创造就业岗位,为供给侧改革提供新动力。
  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总共有1300多户营改增纳税人,目前国税局已启动首批207户营改增纳税人的落户工作。通过调查核实、数据迁移、设备安装等方式,努力实现国、地税工作无缝衔接、平稳过渡。同时,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也将在税制转换的过渡期,为纳税人提供多项便利服务,包括专线电话、政策培训、上门推送等,让纳税人从容适应新税制。(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