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文明条例3月1日起施行
子女与老人分开住应“常回家看看”
救人无需自证 “扶老人”有了法律撑腰
公共场所乱扔垃圾、吐痰,开车拿着手机打电话、不礼让行人,小区里高空抛物、乱堆杂物……这些不文明行为,过去只能从道德上教育,但在3月1日《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后,它们就都属于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还将被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不仅如此,条例还从正面鼓励一些文明行为,比如救人者没有必要再自证清白,也就是说以后“扶老人”有了法律撑腰。
即将实施的《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要提及了公共场所、交通出行、居家生活、家庭成员等方面的不文明行为。这些行为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中有些还是老年人特别关注的。例如,开展广场舞、露天演唱等活动应遵守相关规定,噪声值不应超过社会生活环境的播放标准;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赡养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被救助人主张其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或者主张救助人在救助过程中未尽合理限度注意义务加重其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扶老人无需自证清白,如果老人说是被扶他的人撞倒,需要老人提供证明。
《条例》在征求意见之初,就引来一片点赞。但疑问也随之而来。“要是遇到不文明行为,该怎么办?”“说要惩罚,具体会怎么罚?”
《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时应当注意举止文明。行为人应当听从劝阻,不得打击报复劝阻人。第三十八条指出:辱骂、威胁、推搡或者公然侮辱劝阻人,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今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将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提供基本信息、出示身份证明,将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目前杭州市信用办和文明办正就信用执行细则做进一步细化研究。
条例中最受关注的还是“扶老人无需自证清白”。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新浪微博官员大V陈里评论:“谁主张,谁举证”原本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杭州对此的强调,体现了法律精神。还有网友说:“很少会有老人讹人,现在又有法律撑腰,扶不扶还用想吗?”
国际上,新加坡、日本等国都有将部分道德规范变为法律规范的先例。而近年来,国内多个城市也纷纷颁布实施“好人法”。资料显示,在香港的公共场所讲粗话、不排队等都构成违法,最高可判罚款2000至5000港元,情况严重还将处以监禁。而深圳市于2012年12月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上海、武汉也已将制定《市民行为规范条例》纳入立法论证调研。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周一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