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炉 8月1日起施行

08.07.2016  20:29

    杭州网讯 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炉,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新政策实施后,落户制度究竟有哪些改变?异地落户会不会更方便?普通老百姓又能享受到哪些配套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未来杭州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

    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加快萧山、余杭、富阳与主城区户籍管理一体化

    县(市)范围内出租房可落户

    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杭州将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调整和完善夫妻投靠、老年投靠、购房落户、投资落户、人才引进等现行落户政策,逐步形成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统一明确的户口迁移政策体系,重点吸纳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落户。

    同时,按照“九城区内并轨、九城区外迁入政策统一、平稳过渡”和合理控制城市人口总规模的原则,进一步加快推进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与主城区的户籍管理一体化。

    此外,从实际出发,杭州还将进一步放宽县(市)范围内的落户条件。

    《实施意见》指出,县(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可以适当放宽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对城镇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要求、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可作为落户住所。

     年底前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

    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实施意见》明确,在全面总结富阳户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12月31日前,在市域范围建立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也就是说,从明年起,杭州市域范围将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杭州市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

    此外,进一步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未来,杭州将分类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进一步解决户口“错、重、假”问题;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完善覆盖全市实有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全市人口基础数据库,提升人口精细化管理水平。

  同时,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为科学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为有序开展各项社会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

     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

    居住证积分与子女入学挂钩

    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于依附在户口背后相关政策的调整和改革,因此杭州将进一步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切实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实施意见》提出了“全面推进“三地一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完善村级股份制改革”、“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等措施,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在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救济政策、住房等6个方面细化相关政策要求。

    其中,城乡教育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和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特别是,已落户的随迁子女,要与当地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已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努力保障其义务教育需求。同时,还将逐步完善并落实与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入学和升学考试相关政策。

原标题: 杭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炉 8月1日起施行 作者:记者 唐佩 网络编辑:丁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