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重大决策终身问责制
杭州建重大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也就意味着,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昨日,十二届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草案)》等文件。值得一提的是,杭州建立重大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是否意味着,决策者将再也不敢轻易“拍脑袋”决策了?
重大决策之前需大量调研
政府重大决策“拍脑袋”一直为人所诟病,而根据《草案》,杭州重大决策前期需进行大量工作调研,并全面掌握和分析决策事项所涉及的信息。
对于承办单位起草的决策方案,必须包括决策目标、工作任务、措施方法、时间步骤、决策执行部门、决策跟踪评估计划等内容。对较复杂或存在较大争议的决策事项,应当拟订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
此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或专业机构就决策方案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可控性等进行论证。专家和专业机构均需出具书面意见。
决策实施中要接受多方监督
重大决策确定后,决策执行单位应当制定执行方案,明确执行机构,落实执行措施,跟踪执行效果,确保执行的质量和进度。
以前,一些重大的行政决策进展到什么程度了,老百姓并不知情。但今后重大决策实施满1年,就须出具相应书面汇报材料,包括执行基本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公众的意见评价、后续措施等。
据《草案》,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决策承办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掌握决策承办和执行中的情况、进度和问题,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此外,还要接受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及市民的监督。
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执行单位的决策作出和执行情况将纳入市政府的综合考评体系。
建立终身问责和责任倒查机制
《草案》最大的亮点在于,杭州建立重大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近年来,少数地方和部门的党政领导为追求政绩,在重大决策中奉行“三拍”,即“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决策错了之后“拍屁股”走人。这样的案例很多,比如,上海“楼倒倒”事件、吉林投资3亿元的客运站“闲置”……但最终却难以问责。
杭州建重大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也就意味着,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根据《草案》,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执行单位违反本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决策程序的,由市政府责令改正。对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项目主管人员以及参与决策的专家、专业机构,也将被问责。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吴静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