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09.02.2015  14:03

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8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张鸿铭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省委“八八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走在前列勇争先,抢抓机遇增优势,改革创新求突破,以人为本促和谐,整体协同强统筹,强化责任抓落实”的要求,深化改革开放,突出创新驱动,加强城市治理,强化区域协调,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民生保障,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确保杭州继续在全省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继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杭州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