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积极做好民族工作“破”与“立”文章

16.07.2015  15:16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省民宗委的业务指导下,杭州市民族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少数民族乡村经济持续发展,城市民族领域和谐稳定,民族文化得到了很好的传承与弘扬,民族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深深体会到在促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要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好“”与“”两篇文章。

一是“”畏难“”信心。“民族宗教无小事”,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决定了做好民族工作的艰巨性。民族团结进步的创建涉及方方面面,如少数民族乡村发展起点较低、发展速度不均衡、发展水平与汉族村比相对较缓以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等都是摆在眼前的实际困难。面对困难,牢记“行动源于思”,做好直面难题的心理准备,不存悲观情绪,唯存击退困难、冲破难题的信心。这是杭州市多年来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

二是“”守旧“”典型。新形势有新要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方法也应与时俱进。每年,通过召开少数民族乡村负责人培训班及时了解我市乡村民族工作情况,结合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创建等活动载体,打破民族乡村一成不变的工作模式;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等了解城市民族工作形势,从具有“小、微”特质的社区入手,推进民族工作“三进”,树立起一批民族工作典型。通过杭州市民族团结促进会、杭州市同心少数民族服务中心、杭州市伊斯兰教志愿者服务队等组织的建立,为民族工作搭建更宽广的舞台。这是杭州市多年来做好民族工作的方法。

三是“”安逸“”目标。民族工作不是一蹴而就,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不能自以为是的享受一时的工作成绩,要在总结中树立新目标。虽然我市少数民族乡村已率先全部完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由“三进”向“六进”稳步推进,但如何打造民族乡村创建后的升级工作、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维护我市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仍是杭州市民族工作的重心和目标。

”是“”的前提,“”是“”的保障。在我市民族工作中,要保持“”的力度、“”的高度,努力使杭州市的民族工作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在新常态下实现新跨越,继续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杭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