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宗教界认真学习领会《慈善法》精神

29.03.2016  13:12

全国人大第十二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慈善法》是我国首部规范公益慈善事业,人人有义务、人人有责任的法律。为进一步规范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服务,杭州市民宗局要求全市宗教界以不同形式学习领会《慈善法》精神。连日来,杭州市各宗教团体,杭州基督教青年会、杭州基督教女青年会以集中学习、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学习《慈善法》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杭州市宗教界在加强自身建设发展的同时,以各种形式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为市“春风行动”、敬老助残等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起到“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目的,杭州市民宗局于2012年整合宗教界参与公益慈善力量,在全国率先创设“宗教慈善周”平台,并结合每年重点工作设计活动主题,号召宗教界人士践行慈悲和善理念,指导各宗教团体制定宗教慈善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慈善项目,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其中市佛教协会在每年佛诞日的托钵行脚“福慧行”活动已连续举办7年,每次活动募得的善款,都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积极的影响,并被写进国宗局的宗教蓝皮书。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至今,全市宗教界已累计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捐款捐物达3千余万元。

为加强宗教慈善事业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杭州市民宗局指导灵隐寺于2014年4月成立“杭州云林公益基金会”,依法加强对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同年,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并邀请市志愿者协会专家进行专业培训,组织各种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树立杭州穆斯林热爱社会、服务回报社会的良好形象,加深各族人民之间的了解,增进各宗教的和谐共融。

通过集中学习,宗教界人士普遍认为,《慈善法》的出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该法对社会公益慈善组织的民主、科学、透明运作,既是保护,更是督促。宗教界在今后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中,将通过对项目的选择、额度的确定、资金的流向等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提升透明度、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