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2017年杭州市城区义务教育规划配套学校实施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05.05.2015  14:12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城区义务教育规划配套学校建设,推进市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异地高考、“单独二孩”等政策实施,以及教育小班化、国际化等措施落地,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2017年杭州市城区义务教育规划配套学校实施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如需对本计划进行局部调整,应确保各区域内存量教育资源不减。经市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确认,由于住宅开发量减少等原因,区域内规划配套的义务教育设施确有余量的,应考虑为民办学校和国际性学校预留办学空间。
  二、按照国家关于义务教育由地方负责、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城区政府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本区域内的教育资源,平衡生源;相邻城区边界区域的教育资源应实行共享,以方便周边居民子女就近入学。
  三、各义务教育规划配套学校应首先满足住宅小区内居民子女入学的基本需要。同时,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口流动管理办公室和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门,研究完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市级各职能部门要互相协作、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项目牵头单位要督促实施主体落实建设任务,并在每季度末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教育局汇总。市政府将对本计划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 1.2015—2017年杭州市城区义务教育规划配套学校实施项目开竣工计划表.doc
      2. 2015—2017年杭州市城区义务教育规划配套学校实施项目建设计划表.doc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30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