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方案今起向社会征求意见

27.01.2018  03:00

  历史建筑保护是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内容。2017年12月,杭州被国家住建部列入了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些历史建筑,确保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今天起,《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听证,邀请市民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一起建言献策。

杭州是1982年国家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历史建筑数量多,分布广,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底蕴,正因为如此,杭州历来重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 2005年以来,市住保房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牵头启动了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一是开展抢救性挖掘,形成应保尽保的历史建筑体系。目前已从中成功抢救并保护了336处(其中30处上升文保)、50余万平方米的历史建筑,完整保护了梅家坞、留下老街、拱宸桥西等26处历史文化街区,占地面积达416.82公顷,建立了相应档案,设立了标志牌。二是实施科学修缮,形成“分类实施、综合改善、有效利用”的积极保护方式。在“修旧如旧、原汁原味”保护原则的指导下,实施一幢一策、综合保护,分类整治了280余处历史建筑、26处历史文化街区。在恢复传统风貌的同时,根据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基础设施、整治周边环境,对建筑功能进行更新升级,实现了老建筑、原风貌、新价值。三是推进活态利用,形成“居住、产业、公益”等多种类别的利用方式。通过挖掘历史信息、合理定位业态,开辟、形成了博物馆、体育馆、医药馆等诸多开放性、公益性的文教基地,提供了参观、学习、游览、娱乐的公共场所;通过转型升级,恢复、开辟了老字号、手工作坊、创意产业园等特色产业集聚区,为传承老工艺以及创业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激活了具有杭州特色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四是构建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保护管理机制。建立了工作机制,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等管理工作,组建了专家委员会,积极发挥“智囊团”作用。建立了政策体系。2005年出台了“保护办法”,2013年颁布实施了《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逐步形成了涵盖认定、规划、搬迁、修缮、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确保依法行政,于法有据。其中,先予保护制度、“鼓励外迁、允许自保”政策、历史建筑评估补助机制等“杭州特色”的政策制度,对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各区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围绕“找出来、保下来、用起来”,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走出了一条文脉保护、民生改善与城市更新发展协调并进的路子。因出色的保护利用成效,小河直街被联合国授予“人居环境良好范例奖”,小河直街、中山南路以及与历史建筑保护结合的危旧房改善工程先后三次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2017年12月,杭州被国家住建部列入了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10个试点城市后,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试点工作。市住保房管部门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根据国家住建部出台的《关于将北京等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17)212号)等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起草了上报了《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时间安排、保障措施四大部分。

在总体要求上,《方案》明确了坚持应保尽保、活化利用、文化引领、传承创新、公众参与五个原则以及试点工作目标,即到2018年底,基本形成“都市-城镇-农村”全覆盖、应保尽保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政府主导、业主主体、专家咨询、社会参与、多方监督“五位一体”的工作联动机制,夯实完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技术标准,探索构建共建共享、良性循环的资金筹措模式,培育推出一批类型多样、影响广泛的活化利用成果,让历史建筑留住城市个性和记忆,悠久文明的精髓更为精彩地融入现代生活。

在工作任务上,除了开展普查、提高技术水平、拓宽资金渠道外,《方案》还提出了四条创新路径: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名城的新景观、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城镇风貌、培育一批乡村历史建筑利用示范案例、筹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成果展示厅。

在保障措施上,《方案》提出要强化组织保障,组建市级层面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城市住房专项资金用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强化人才保障,与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培育历史建筑保护专业人才,积极培养具有地方传统技艺的工匠、技师,传承地域文化和传统工艺;强化宣传保障,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报刊、新媒体等各种传播平台,开辟专题或专栏,切实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引导全社会认知认同,顺利推进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目前,《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杭州市政府官网公示,市民可登录查看并留言,期待您为杭州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