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勘察设计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06.02.2015  13:03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建设发〔2015〕17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勘察设计质量治理

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大江东管委会规划国土建设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单位):

为大力推进  “建筑强省”、“质量强省”战略,提高杭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落实勘察设计主体责任制度,促进勘察设计企业提升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我委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建建发〔2014〕338号)和我委《杭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杭建工发〔2014〕420号),结合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实际,制定了《杭州市勘察设计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查找问题,明确整改目标,确保两年行动取得实效。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方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并提出整改措施,汇总情况,及时上报。

各勘察设计企业单位,应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企业(单位)近三年承担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