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本月起执行

07.07.2017  20:34

  昨日,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7年度公积金年度调整方案。

  据介绍,公积金年度调整主要是针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从7月1日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5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6年月平均工资(2017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本次不作调整)。

  同时,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有关“控高保低”规定,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上限为杭州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1980元;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亏损严重的,可申请低于12%比例缴存,申请期限为一年,到期自动恢复至12%。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

  据悉,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由单位负责办理。已申领公积金网银盾的单位,在网上办理年度调整。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上开通“网上对账”功能,登录后在“查询”功能处下载本单位年度调整表,填报后打印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数据(U盘拷贝)就近选择办事网点办理。

  今年的年度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从7月起执行,单位在7月20日以后办理年度调整的话,另外需要办理补缴手续。

  同时,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公积金年度调整期间,市区的市民之家网点相当忙碌,建议公积金个人业务可以前往就近的杭州银行网点办理。此外,职工可以通过杭州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杭州公积金中心网站、杭州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等途径,查询自己的公积金缴存、余额、贷款等相关情况。(作者:周坚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