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13.02.2015  13:41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5年2月6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0089人,提起公诉17410人。其中,起诉严重暴力犯罪1589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64人,黄赌毒犯罪2612人,电商领域犯罪119人。深入推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改革,创新建立刑事客观性证据、电子数据证据审查等“杭标规范”,被评为201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在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中,严格批捕起诉标准,坚持疑罪从无,坚守严防冤错案件底线。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教育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二、坚决惩治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53件300人,其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255人,渎职犯罪45人。组织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涉农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和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持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全面推行“讯问、看管、录音录像”分离制约制度,全面落实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外部监督,努力打造规范型、高效型、创新型、专业型“四型反贪”。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抓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共监督立案222人,监督撤案60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39件,提出、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6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出庭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331件。在全省率先制定《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手册》,规范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6个派驻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制定并实施服务保障我市“杭改十条”、“五水共治”、智慧经济等重大工作部署的举措。针对执法办案中反映的征地拆迁、电子商务、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制度完善,市检察院获第四次人民建议集体奖。积极助推经济发展,组织开展环保、金融、知识产权“三项检察”,服务保障美丽杭州、智慧杭州建设。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开展“百场宣讲促预防,千家万户话清廉”活动,联合市农办举办“乡镇长·检察长”论坛,实现预防工作向基层延伸。“两长论坛”机制被写入“杭法十条”,并被高检院推广全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共妥善处理群众信访2110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56件。深化“陈波工作室”建设,对151件法院正确裁判进行释法说理,对49件民事申诉案件进行调处。
  五、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坚持从严治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坚定法治信仰,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人才强检,深化岗位练兵,提高专业素能,全市有8人次在省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获奖人数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坚持文化育检,弘扬“崇法、理性、人本、科学”的杭检精神。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法治思维·品质检察”论坛,丰富内涵深化实践,高检院领导评价“杭州品质检察实践引领了检察发展理念之先”。坚持科技强检,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进“电子检务”工程,积极打造“智慧检察”,为规范执法办案提供技术支撑。
  六、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切实推进阳光检察
  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检察官履职评议意见、刑诉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律师法执法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及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信访件。制定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意见,根据市政协委员的提案,精心组织全市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活动。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提供案件流程信息在线查询。开设检察官方微信,及时推送重要部署、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件,“杭州检察”官微传播力位列全国检察机关前十,市检察院连续五年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展业务交流研讨,积极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0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市检察院龚赟燕获得“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江干区检察院徐衍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称号。
  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要求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法治引领,认真落实“杭法十条”,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品质检察”水平,为杭州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在新常态中实现新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