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13.02.2015  13:41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5年2月6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4年,全市法院收案202499件,结案196800件,同比分别上升8.4%和4.8%,占全省近五分之一;其中市中院收案23353件,结案22926件,居全省第一位。全市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21.7件,超全省平均数34.7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6倍,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宽严相济惩治各类犯罪。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重大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保障民众人身财产安全。严惩职务犯罪,依法反腐不手软。
  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调判结合化解社会矛盾。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08238件,涉案标的809.7亿元;注重诉讼调解,促进案结事了,全市调解撤诉率达56.4%。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加强司法审查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167件,有效缓解行政诉讼“立案难”。深化“裁执分离”机制,审结房屋征收案件180件,保障“三改一拆”依法推进。
  二、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涉案民生保障。完善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处理机制,持续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活动。通过“人身保护令”遏制家庭暴力。深化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医患和谐。
  保障胜诉者合法权益。全市法院执结案件54528件,执结标的161亿余元。完善和发挥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作用,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5万余名。
  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完善导诉机制;强化门户网站案件查询功能;探索支付宝钱包、网上银行等缴退诉讼费方式;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加大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力度,全市法院共为5430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763.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456.9万元。
  三、着力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经济转型升级。适应我市经济新常态,对涉困企业的差异化处置。加速清理“僵尸企业”,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依法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完善涉金融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
  保障智慧经济和开放型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一审案件4390件。市中院、余杭法院分别在桐庐分水镇和未来科技城设立巡回审判庭,保障创新驱动。依法行使涉外商事司法管辖权,平等保护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美丽杭州”建设。全市两级法院及时出台专门意见,为“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
  四、积极推进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
  严格司法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建立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严格非法证据排除,严格命案客观性证据审查。为1856名没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
  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院、庭长办案,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探索审判管理全程留痕制度。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意见征询制度,健全审判咨询专家体系。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开展全国人大确定的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近20万份。严格减刑假释,所有案件一律向社会公示,所有法律文书一律上网公布,所有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1326件。
  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明确诉访分离标准,重视再审复查功能,畅通“由访转诉”入口,共立案受理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738件,同比上升103.3%。畅通诉求表达出口,开通网络信访平台,实行远程视频接访,提高信访办事效率。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重视队伍能力建设。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法官履职评议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举行法官向宪法宣誓活动。创新人才培养途径,新进预备法官一律下基层驻“窗口”。
  狠抓廉政作风建设。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严肃庭审纪律、司法礼仪和工作作风。完善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出台专门制度,规范法院在职人员与辞职离任人员交往。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建德大同法庭恢复建制,临安昌北法庭审判楼投入使用。开展庭审记录改革试点,提高基层办案效率。加强警务保障和安全防范,切实保障涉诉群众和法官人身安全。
  六、自觉接受监督,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刑诉法、仲裁法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执行律师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意识。及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件。在全省率先选任9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29件次,审结抗诉案件34件。积极应对涉诉舆情,坦诚回应舆论关切。
  2015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化“三信法院”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自觉接受人大、社会各界监督,为建设法治杭州、平安杭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推进司法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二是践行司法为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坚持法治引领,维护稳定发展大局。四是狠抓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