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将立法为千岛湖配水工程保驾

26.08.2015  08:32

实施专项生态补偿机制

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也有要求

以立法合理安排我市水资源利用,构筑多水源供水体系,杭州市制定了《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草案)》,经过多方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形成终稿。昨天,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投资96亿元

建成后年配水量近10亿立方米

据了解,千岛湖配水工程总长度大112千米,投资总额约96亿元,跨越了淳安、建德、桐庐、富阳、余杭多个区县,建成后年配水量近10亿立方米。可以想见,它的建成,将会对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地区利益、产业布局产生重大的影响。

但是,由于工程隧道管线长,地质条件较为复杂,施工难度大,沿线涉及的区县又多,协调难度大大增加。因此,不仅工程建设需要立法的保障,工程建成后的运行、保护更需要立法予以制度化的保障。

条例(草案)》共四十条,主要包含了工程建设、工程保护与管理、水质保障与供水等章节,总则部分对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建设、管理、配水应当遵循的原则作了规定。

实施专项生态补偿机制

明确划定保护范围

鉴于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需要长久的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支撑,建立专项的、稳定的生态补偿机制很有必要。因此,《条例(草案)》在第六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千岛湖配水专项生态补偿机制,作为千岛湖水资源保护与调配的补偿。

为确保千岛湖配水工程的安全,《条例(草案)》在第二十一条根据保护需要,规定了划定保护范围的标准,分别为:从工程管理范围边线向外延伸200米以内的区域,隧洞、管道、倒虹吸等地下输水工程上方地面以及从其边线向外延伸200米以内的区域,检修交通隧洞进口、交通道路、检修排水管渠等其他工程设施管理范围边线向外延伸50米以内的区域。

同时,对于在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施工的行为,《条例(草案)》第二十二条作了事前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程序性规定,并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应当按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制定配水安全以及其他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是“百年工程”,工程实施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城市生活用水需求,因此《条例(草案)》在第十四条对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的建筑材料的环保性、耐久性作了特别规定,要求“应当选用无污染、耐久可靠,且符合饮用水标准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

此外,《条例(草案)》对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的水源地生态保护、水质监测、施工监管、日常运行维护、应急管理等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作出了规定。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肖朝红 记者 徐博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