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宣布主城区“禁摩” 违者罚款100元记3分

10.08.2017  19:01

  昨天,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国杭州”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道路各类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禁止通行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即日起,杭州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含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拱墅区、西湖区(含西湖风景名胜区)和滨江区道路,禁止各类摩托车、人力三轮车通行。

  记者从杭州交警部门了解到,杭州外围入城道路均设置有禁止摩托车驶入的区域标志。交警将利用视频自动报警功能和监控科技设备等手段,对违法上路的摩托车、人力三轮车依法严管严处。

  发现违反禁行通行规定的摩托车,一律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记3分。如果有无牌无证、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违法行为的,车辆将被依法扣留。涉嫌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将被行政拘留。如果驾驶人力三轮车驶入禁行区的,将处50元罚款。

  另外,除国家机关用于执行公务的,杭州市区内摩托车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通讯员 杭交宣 实习记者 骆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