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护航G20杭州国际峰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17.05.2016  15:15

浙江省农村水利局

 

浙农水函〔2016〕20号

 

浙江省农村水利局关于印发《护航G20

杭州国际峰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保障G20杭州国际峰会顺利召开,根据《浙江水利护航G20杭州国际峰会工作方案》(浙水办〔2016〕4号),我局制定了《护航G20杭州国际峰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联系人:黄进,联系方式:0571-87826531,[email protected]

 

 

 

浙江省农村水利局

2016年5月10日

 

 

  护航G20杭州国际峰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G20杭州国际峰会期间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发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为G20杭州国际峰会圆满举办,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农村饮水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和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工作按规范开展,农村供水水质达标、水量充足,消除可能影响G20杭州国际峰会安全的各种隐患,防止各类饮水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

重点检查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项目是否已完成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审批,工程是否全面开工建设,建设资金是否足额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和管理是否规范,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工程建设进度是否合理,2014-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是否已完成竣工验收,近年来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到位等情况。

(二)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

重点检查农村供水工程是否落实县级行政管理责任,是否出台县级运行管理办法,是否设立县级长效管理资金,是否落实国家、省农村供水有关用地、用电、税费优惠政策,标准化管理创建名录是否梳理准确、全面,列入2016年标准化管理计划的农村供水工程是否已开展创建工作等情况。

(三)农村供水工程水质保障工作

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水源保护工作,是否按照《浙江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和检测工作的通知》(浙水农〔2015〕11号)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是否建立应急机制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以县级自查整改,省市抽查督导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

各县(市、区)水利局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附件1),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计划(附件2),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边查边改。6月底前,市级汇总县级自查整改情况后报送我局。

(二)抽查督导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下旬)

省水利厅、市水利局联合对各县(市、区)水利局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三)巩固强化阶段(8月上旬至峰会结束)

坚持“从严从紧、不松不懈”的原则,保持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自查整改成果,总结自查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进一步健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设和管理新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村饮水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将其列入“2016年十大民生实事”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检查。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地对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情况要加强检查维修,发现制水失常、管网漏水等安全隐患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G20核心区、严控区要重点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巡查、水质检测等保障工作,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工作,防止水源地、水厂遭受污染事件影响或人为投毒、破坏。当巡查检测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临时应急供水保障与工程抢修处理工作,并报告上级政府。

  (三)加大宣传,掌握舆情。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舆论和科普宣传,引导农民树立安全用水、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同时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妥善应对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积极为G20杭州国际峰会举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自查表

附件:2.自查存在问题及整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