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布市场监管典型案件 一包鸡骨掺了4两冰

30.11.2016  03:33

    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以来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其中食品安全类案件达6起,包括:注水牛肉、卤汤添加罂粟等违法类型,冻鸡膝软骨中掺入冰块一案尤为引人注目。

    在例行巡查中,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良渚所执法人员在一处出租屋内,发现有人正在从事冻鸡膝软骨加工。屋内的一处冷库中储藏了一大批人工制作的冰块,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这批冰块竟然是用来掺到鸡膝软骨中的。涉事老板龙衡基在没有取得相关《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组织工人在出租屋内对采购的成品冻鸡膝软骨进行拆包、解冻,再掺入一定分量的冰块,然后重新包装成成品销售。一包2公斤的冻鸡膝软骨中,掺入的冰块重达0.2公斤。

    据执法人员介绍,冻鸡膝软骨掺入冰块与注水牛肉一样,主要是为了增加分量、降低成本。与注水牛肉不同的是,冰块并不会影响冻鸡膝软骨本身的质量,也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但由于采用了多层包装,消费者很难从外表看出,必须拆包检查才能发现其中的猫腻。

    据涉事老板交代,加工完成的冻鸡膝软骨会根据掺入冰块的分量进行定价,主要用于供应各大酒店,尚未流入零售市场。

    最终,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没收了涉事商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包装箱,并对其处以罚款75000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杭州市市场监督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811件,其中食品安全案件达1525件。除了食品安全类案件,此次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典型案件还囊括了药品、不正当竞争、传销、广告及网络违法等类型。为了加大曝光力度,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不仅公布了违法事实,还将涉案人员的姓名、企业名称和处罚结果一并公之于众,详见下文。

    附:二十起市场监管典型案件

    案例一:杭州市上城区世茂冻品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制品案

    案件情况:2016年2月16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上城区世茂冻品行经营的“ibp”的牛肉排骨和去骨牛小排两类产品无中文标签,无法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该冻品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属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制品的行为。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杭州市上城区世茂冻品行处以罚款187274.72元,并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

    案例二:杭州五和肉类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案

    案件情况:2016年1月14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杭州五和肉类交易市场存在销售注水牛肉的现象。经查明:杭州五和肉类交易市场对进入该市场的肉类产品,仅收集票证,但未对进场货物过磅称重,未核对货物信息,未依法履行查验义务,导致注水牛肉流入市场。

    处理结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杭州五和肉类交易市场处以罚款40000元。

作者:        编辑:见习编辑 周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