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 解纷方便如逛淘宝

02.11.2015  09:40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位于杭嘉湖平原南端,辖区内有着“梦想小镇”等互联网创业孵化园,淘宝、天猫等众多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电商氛围十分浓厚,纠纷也日益增多。余杭区人民法院顺势而为,以“互联网+”思维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升级改革,创新电子商务网上法庭、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远程视频接访、诉讼服务网等一系列举措,赢得社会各界一致肯定。

    ■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 建交通事故处置快车道

    余杭,是长三角的圆心地,也是杭州通往沪、苏、皖的门户。道路的快速建设和车辆的迅猛增加,导致辖区内交通事故纠纷大幅上升,法院压力倍增,当事人也需要“多点多线”地奔波于公安事故处理中心、鉴定机构、保险公司、法院等相关部门,完成不同的纠纷处理手续。

    2014年初,余杭法院设立交通事故审判庭,并进驻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实行人民调解前置、司法确认跟进和判决保障的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模式。至今年8月,交通庭快速处理案件3558件,其中调解结案2552件,调撤率为76%,自动履行率在96%以上,有效解决调解难、理赔难、诉讼难、救济难等“四难”问题。

    今年6月,余杭法院又成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唯一试点法院。通过搭建交通事故统一数据化平台,力推公安、保险、司法行政等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相关职能单位共同吸纳参与,借助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的事故定责、损失确定、司法鉴定、赔偿调解、法院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最终实现“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

    目前,该院已组织完成在线审理和司法确认两个系统模块的开发,并成功运用在线审判系统开庭审理首起案件。

    曾经,发生道路交通纠纷,当事人为了一份材料来回跑、为了理赔金额扯皮、为了裁判标准争执不下……如今,一台能上网的电脑解决了这些难题。

    5月25日上午,余杭法院的法官俞丽丽坐在电脑前,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冯某诉被告郭某及某保险公司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这是“互联网+道路交通纠纷审理”这一创新模式试运行后,全国第一例开庭审理的实案。

    与以往不同,原、被告席和书记员席上空无一人,而俞丽丽的准备工作也是在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与电脑相连的液晶电视上进行的。

    输入用户名,登录平台,进入网上办案系统“在线审理”,测试原、被告当事人的视频和通话功能……一切工作准备就绪,9时30分,俞丽丽正式宣布开庭。“现在核对应到庭当事人及已到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委托权限……

    虽然身处不同地域,法官与原、被告各方的声音和画面在各自的电脑上清晰传输着。

    随后的举证、质证阶段,先前举证期限内原、被告上传的证据也在线上清晰地呈现在各方面前,被告对多组证据均提出了异议。

    经过法庭调查、听取法庭辩论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在线庭审告一段落。

    在开庭之前,俞丽丽还在办公室通过该系统成功处理了一起对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案件,并下达了裁定书。

    据了解,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如果在保险行业调解委员会调解,相应信息就会录入系统。如果调解成功,即可一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官在线受理立案并裁定;如果调解失败,则可直接进入在线立案,并自动获取调解阶段的证据等,当事人在线缴纳诉讼费后,就可进入诉讼环节,被告也可以在线答辩、举证、视频开庭……

    该院副院长叶向阳介绍说,这一处理模式突破了部分数据壁垒,也减少了当事人为同一材料在不同部门间来回奔波的次数,有效提升了审判效率。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

    网络维权和网购一样便捷

    9月23日,余杭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陈某诉被告上海天翌公司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

    该案是余杭法院网上法庭系统上线运行以来的首个在网上进行诉前调解、起诉、立案、交费、举证质证、网上开庭等审判全过程的案件,可谓是真正的网上法庭第一案。

    今年2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余杭法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试点法院,主要负责审理电子商务交易纠纷类案件;5月28日,余杭法院网上法庭进行个案试点,首次实现网上开庭;8月13日,余杭法院网上法庭系统全面上线运行。这意味着,诉讼将会和网购一样便捷,消费者只要点点鼠标,看看视频,足不出户即可轻松进行。

    近年来,电子商务异军突起,截至2014年底,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了3.61亿,我国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的比例提升到55.7%。余杭区作为阿里巴巴、淘宝、天猫平台的注册地,同时拥有全国四个未来科技城之一的杭州未来科技城及“梦想小镇”创业平台,吸引了大量的电子商务类企业进驻。电子商务类企业的聚集效应不断扩大,由电子商务平台引发的纠纷也逐年攀升。

    据统计,2013年,余杭法院受理涉电子商务平台案件191件,其中电子商务交易纠纷案件20件;2014年,涉电子商务平台案件达到511件,同比上升167.5%,其中,电子商务交易纠纷案件184件,同比上升820%。今年1至9月,余杭法院已受理涉电子商务平台案件1117件,同比上升239.51%。其中,电子商务交易纠纷案件450件,同比上升332.69%。

    分析网络交易纠纷,大部分案件诉讼标的额较小,异地诉讼成本往往高于诉讼标的额。遇到网络交易纠纷,消费者往往会选择不了了之“自认倒霉”。

    如今,当事人只要登录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系统(www.zjwsft.gov.cn),进入“我要起诉”栏目,电商平台便将原告所起诉的订单项下的订单信息、物流信息、原被告身份信息、交易快照、交易日志等内容自动导入系统,既不需要原告再额外准备相关证据,也可排除人为操作的不确定性。目前已通过该系统审查网上立案申请103件,登记立案8件。

    “网上法庭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送达,被告也可通过网络对其送达地址进行确认和变更,解决了线下送达难题。”余杭法院院长罗鑫说。

    ■互联网调解中心驻站

    成功调解涉网纠纷767件

    针对涉网纠纷的日益增多,余杭法院协同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共同建立涉网纠纷调处对接机制。设立杭州未来科技城巡回法庭,协助中国互联网协会设立驻余杭法院工作站,强化与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构建平台化解、特邀调解、司法介入“三位一体”的涉网纠纷调处新架构。目前,已委托调解2593起,调解成功767起。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司法成本,余杭法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联合采用远程QQ视频方式调解案件,使身处两地的原、被告达成和解,并分别在各自所在地签署调解笔录。目前,已通过视频成功调解案件9件。

    同时,余杭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在立案前设置了10天的诉前调解期,系统自动将案件信息对接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由调解中心的专业调解员帮助双方进行调解。在立案后,案件仍可以继续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原告可以在线提交撤诉申请,或者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显著提高了案件的庭前调撤率,有助于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自系统正式上线以来,余杭法院网上法庭已对8个案件登记立案,其中6件在达成和解,庭前调撤率达75%。

    ■律师特邀调解

    通过微信“认领”案件

    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余杭法院特邀调解员的重要来源。今年4月,余杭法院会同区司法局出台制度,明确律师特邀调解、律师值班等各项工作制度,为律师充分发挥作为第三方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为加强随时随地沟通,余杭法院建立特邀调解微信群,将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人员、各业务庭负责人、全院立案人员加入微信群。群内人员通过微信群“认领”调解案件、分享调解心得。

    该院在收到案件后,将符合特邀调解范围的案件材料以图片形式发送至微信群,由特邀调解员主动认领。受委托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在15日内将调解结果反馈给法院。

    律师杨慧丽就在这个微信群里“认领”了一起至今记忆犹新的“小案”。

    那是一个汽车修理厂起诉一家公司的修理费纠纷。“修理发票、维修清单,证据很充分。”杨慧丽说,她首先联系了原告,原告认为“被告多次承诺付款却始终没支付,开了支票银行账户里却没有钱,迫不得已才起诉”。

    见原告可以放弃利息损失,杨慧丽马上联系被告,被告也同意调解,并约定了调解时间。

    一切都比想象中顺利。到了约定的时间,杨慧丽早早地赶到法院等待。原告代理人也赶来了,却迟迟不见被告。

    打了无数电话,等了一天,都不见人影。

    之后,被告来来去去换了4次时间,不断地电话沟通,终于签署了调解协议。

    “也许有人会想,等待是不是也是一种浪费。”杨慧丽说,但从处理结果来看,原告可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款项,也避免了判决以后的执行不能;同时也使得双方不至于关系彻底破裂,将来在车辆维修方面还有合作可能。

余杭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开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