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今年要修订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13.05.2015  10:57

新闻导读: 面对诸多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房屋安全问题,昨天,杭州市政府发布《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将房屋装修、房屋安全鉴定、进行重大施工以及危房治理等一一纳入调整范围。你有什么想法和意见都可以登录杭州市政府网站来说一说,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5月22日。

 

装修拆改承重结构最高拟罚10万元

每当楼上楼下有人装修,都是小区住户比较头痛的时候,比这个更头痛的,是突然发现楼下住户想让自家的客厅大一点,装修的时候硬是敲掉了承重墙。这下,不光光是噪音问题了,还有安全隐患。

再比如,住宅附近规划了地铁线路,自己家马上就要变成地铁房了,可是工地打桩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家会不时地晃动,那么打桩会不会影响自家住宅的安全?谁来对此做出鉴定呢?

面对诸多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房屋安全问题,昨天,杭州市政府发布《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将房屋装修、房屋安全鉴定、进行重大施工以及危房治理等一一纳入调整范围。不过,这还是份征求意见稿,就房屋装修是否允许拆除、变动承重结构和建筑主体,应该如何加强规范和管理,如果房屋被鉴定为危房应该怎么处理等,你有什么想法和意见都可以登录杭州市政府网站来说一说,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5月22日。

明确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从200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8年多过去,曾在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记者从杭州市住保房管局了解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的严峻形势,《管理条例》的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管理工作的需求,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存在迫切需求。在杭州市政府2015年立法的正式项目中,《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也在其中。

记者将征求意见稿与原来的《管理条例》仔细对比了一下,发现增加的条款数量将近一倍,增设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危险房屋治理和应急抢险等内容。

例如,在《修订草案》当中确定了安全责任人的概念,房屋所有权人即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他必须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这个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管理人是两个概念,房屋所有权人不能以与实际使用人、管理人之间的约定为理由拒绝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在对房屋进行出租、转让的时候,房屋的所有权人必须将房屋结构形式、使用年限和结构改造情况等基本事项,在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方式书面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

加层或者挖个地下室是决不允许的

有了自己的房子,就涉及到装修,每个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都有权利把自己的房子打造成秘密花园,可这个花园,不能成为邻居的安全隐患。想在自己家的房子加个阁楼、加层或者挖个地下室是决不允许的。明令禁止的行为还有: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在原《管理条例》中,对这些行为也是不允许的,不过处罚条件并不详尽,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处罚条件,一旦违反,必须停止违法行为,在期限内恢复原状或者维修加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还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被处以10万元罚款。

不可以拆改、变动承重结构,但真觉得自己家的结构不是特别合理,影响了居住的,在非承重墙体上凿一个壁橱,或者增加了一面墙做装修也是可以的,不过需要到所在地区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没有在装修前进行备案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要被处以1000元罚款。这个惩罚的力度比原来大很多。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公共租赁房项目和住宅产业化试点项目应当逐步实行装修后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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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首席记者 丛杨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