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五年审结金融纠纷案168342件 标的额近1400亿元

12.04.2017  11:05

图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斯金锦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中新浙江网4月11日电(见习记者 梅芳燕)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事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保障实体经济振兴。1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斯金锦,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过去五年,杭州共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68342件,标的额近1400亿元。

  杭州是创新活力之城,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对切实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类犯罪案件,杭州予以重拳治理。

  2014年,浙江之润科技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成为近年来杭州经济犯罪领域被重判的典型案例之一。

  在没有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浙江之润科技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深圳的进出口贸易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款。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09份,涉及金额1.11亿元、税额1898万元。罪行暴露后,深圳市国税机关停止其出口退税972万元,追缴已退税款643万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审判处主犯高壮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名从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8年。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众多经济类犯罪案件中的一种。近年来,杭州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显著成效。

  据统计,五年来,杭州共审结借款、证券、保险、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168342件,标的额近1400亿元,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全国首创的电子监督程序已办理互联网金融案件118件,支持金融改革创新;其还重点防范和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审结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等刑事案件690件;审结金融借款、信用卡纠纷等金融类商事案件72277件……

  在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除维护金融秩序外,斯金锦指出,杭州全市法院还通过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    在这方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对一时陷入困境的企业尽可能重整救治,对“僵尸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及时淘汰落后产能。2016年,杭州市中院建立破产事务综合处置机制,成立破产审判庭,落实破产保障专项资金,指导成立了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破产管理人协会;妥善审理了浙江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力促浙江省水运板块重组。

  据统计,五年来,杭州各级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促进28家企业重组成功,促进了108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盘活企业账面资产113.7亿元,释放土地3271亩、房屋156.1万平方米,为“腾笼换鸟”创造了有利条件。

  斯金锦指出:“下一步,我们要着力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妥善审理好涉房地产、劳动争议、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切实加强对物权、债权、股权的司法保护,加快‘僵尸企业’司法处置,依法保障杭州市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完) 【罗道旺】来源:中新浙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