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餐厅未经允许卖三文鱼刺身或被罚300万

26.11.2014  11:47

豆捞坊厨师在违规处理三文鱼

在外吃饭,点一盘三文鱼刺身,对吃货们来说,真是太正常了。但是你不一定知道,一家餐饮店卖三文鱼刺身,是要有相关政府部门允许的,而不是打开大门做生意,就能随随便便卖。

昨天,位于杭州大厦C座的豆捞坊餐厅,就因为未经允许卖了三文鱼等刺身产品,受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稽查支队的查处。豆捞坊面临的处罚会是:不仅这两年卖出去的刺身所得收入被全部没收,还将面临经营收入5-10倍的罚款。

未经允许卖刺身 面临巨额罚款

豆捞坊所在的杭州肥得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大厦店),主营业务是火锅,所以这家店拿出来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上写的备注是“单纯火锅,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但是,在豆捞坊的菜单上,前几页的醒目位置,其中一页非常明显地标着“刺身”两字,配的大图是让人垂涎的切片三文鱼,在对刺身的介绍上也标明了“是一种生食方式”。大图下面列了5种刺身,分别是三文鱼刺身38元/份,生蚝刺身10元/只,还有象拔蚌刺身、澳洲龙虾刺身、南非龙虾刺身,标价都是888元/斤。

面对执法人员,豆捞坊的店长和厨师长起先说,这些刺身端出去后,是要客人涮火锅吃的,最后才承认这是直接切片让客人生食的,只有龙虾和象拔蚌在生食完后,会再用来熬粥进行二吃。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稽查科科长姚海斌说,豆捞坊的行为属于未经许可从事生食产品加工制作。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账单显示,近两年来豆捞坊经营刺身产品,所得收入为30多万元,这将全部予以没收,并处以5-10倍,即150万-300万元的罚款。

卖海产品刺身的硬性条件很苛刻

事实上,除了超范围经营,更让执法人员觉得问题严重的是豆捞坊对刺身的加工方式。检查人员发现,处理三文鱼的时候,豆捞坊的厨师直接拖了一条三文鱼在水池边处理切片,边上放着筐,与其他菜品没有任何隔断。

在豆捞坊厨房的水池边上,贴着各种菜品的加工方式,其中就有上述5种刺身的做法,也就是说刺身和其他菜品的加工地是混合在一起的。而按照规定,处理刺身,是有严格硬件要求的。

姚海斌说,之所以餐饮服务许可证上会标明,是否含生食海产品,是因为三文鱼刺身等生食海产品的加工,有严格的硬件要求。

首先,必须要有一个单独的刺身操作间,要达到“五专”的要求,包括专人操作、专门的操作间、专用的操作工具、专用的消毒设施,以及专用的冰箱等。加工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要佩戴口罩;加工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其次,要保持刺身操作间的室内温度在25摄氏度以下,要有消毒紫外灯,砧板、工具、抹布等都要经过专业消毒,用于冲洗三文鱼的水也有特别讲究,不能用自来水冲洗,必须用经过专门滤芯过滤的水来冲洗。

另外,要求加工前认真检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可食部分受到污染;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时,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邬愉波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