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变成了萝卜,妯娌闹上了法庭

01.07.2016  15:19

  眼下正是吃杨梅的时节,可象山人罗某家里,却因为28棵杨梅树闹得不可开交。

  罗某长期在外打工,象山的房屋出租给别人,自己仅在收租或家里有事时才回来一趟。罗某的嫂子赖某一直在家务农。两户人家虽然毗邻而居,但由于不常见面,关系并不亲密。几年前,罗某的丈夫去世,她和嫂子的感情就更淡了。

  10年前,罗某在自家一块地上种了28棵杨梅树。早几年,杨梅收成还不错,但这两年,因为罗某常年在外,没有打理好杨梅树,产量下降得厉害。

  今年初,罗某回老家收租时,竟发现这28棵杨梅树不翼而飞,全部换成了萝卜。经过一番打听,罗某才知道“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正是嫂子赖某。

  罗某找赖某理论,但赖某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她一纸诉状将赖某告上了法庭。

  开庭当天,妯娌之间争执得十分激烈,针锋相对。

  “我辛辛苦苦种了这么多年的杨梅树全被你拔光,杨梅在6月份马上就可以摘了,这下啥都没了,你一定要赔我钱!”罗某气愤地说道。

  “你总是不回老家照料杨梅树,那些树早就死得差不多了,我看土地荒废了太浪费,这才种上了萝卜。”赖某也毫不退让。

  由于两人都没有调解意向,法院进行了判决。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赖某未经罗某同意拔除了罗某地里的杨梅树,对此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根据涉案杨梅树的数量、被清除时的存活率以及市场价值,最后判决赖某向罗某赔偿损失2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