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首次取得国有划拨土地

23.09.2016  23:41

  我局首次以划拨方式完成天子湖镇南店村公共服务设施供地,土地面积达2052平方米。这也是我县首次将国有土地划拨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村(社区)管理及服务的综合管理用房,改变以往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以批准拨用方式取得集体土地或者通过公开拍卖取得国有土地的单一途径,开辟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国有土地的新路径,缩短获取土地时长,降低资金成本,切实有效保障民生工程,壮大村集体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