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发挥村规民约“三大效应”助力“五水共治”

04.12.2015  21:48

  今年以来,庆元县以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为契机,积极探索村规民约联动治水新招,发挥“三大效应”,以引导治水、实战治水、监管治水打响治理“五水共治”攻坚战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发挥引导效应,营造氛围实现治水全民化。 一是政策牵引抓联动。出台《庆元县关于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在村规民约制订修订中,将“五水共治”内容写入村规民约,使村民自觉履行好相应的义务,增强“五水共治”的责任意识。二是典型引路抓主动。庆元县综治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赴龙游县学习考察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黄田镇党委政府两次发动和组织黄坞村两委干部及部分农户代表共40余人到莲都区、龙泉市、龙游县等地观摩学习村规民约、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等美丽乡村建设经验做法。三是法治宣传抓推动。以“法律六进”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村规民约、“五水共治”主题宣传力度,重点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环境保护法》《水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为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和“五水共治”顺利推进营造浓厚氛围。活动开展以来,共举办联动宣传活动28场,发放各类资料130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3200余人次。
   二、发挥实战效应,入规入约实现治水实效化。 一是征求村民意见。根据“四议三审五推进”工作程序,向每家每户发放征求意见表,并组织各村村两委干部、党员干部上门征求意见,鼓励群众积极提出“五水共治”相关意见建议,最终由推选产生村规民约起草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并据此拟定村规民约初稿。村规民约制订修订以来,全县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6000余份,征集村民“五水共治”相关意见建议325条,最终采用123条。二是加强法律指导。全县17个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各村提供村规民约合法性、规范性审查专项法律服务,提出法律意见。继续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律师开展经常性实地走访,了解基层一线实际困难,掌握“五水共治”法律需求,从法律视角提出工作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三是注重实际创新。创新垃圾分类、河道保洁、污水处理等相关工作典型做法,并纳入规约,提升治水效果。如龙溪乡的垃圾分类制度,该乡建立“垃圾源头分类可追溯”机制,为实施村每户配备2只垃圾桶,每户每月发放30只编码垃圾袋,垃圾源头追溯到户。截至目前,全县353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制订修订了村规民约,并吸收了“五水共治”相关内容。
   三、发挥监管效应,长效执行实现治水常态化。 一是完善监督落实整改。村规民约制订修订期间,县综治、组织、民政、司法等相关部门组成4个监督指导小组,到各乡镇、街道针对“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等方面内容做重点督促指导,并形成督查情况报告每月上报。村规民约制订修订期间,督查组到各乡镇督促指导工作40余次。二是健全机制长效执行。指导各村成立监督执行小组,由村两委干部、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等组成,抓好村规民约奖惩事项的巡查发现、举报受理、调查核实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各村村规民约执行实施监督管理机制,对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违背村规民约条款的行为,依规做出处理。如淤上乡石坝村将全村划为5个区块,每一区块都有村干部认领,一有问题就能找到相应的责任人,再由老人、妇女组成的监督小组,不定时进行抽查,强化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度。三是部门协同持续发力。继续发挥综治、组织、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与各乡镇(街道)、村两委间的联动作用,定期对村规民约的执行、落实、奖惩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