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到人 以人为本 浙江农村改革激活发展新动力

10.01.2016  17:13

  义乌村民季建中第一个吃到“试点蛋糕”,用宅基地贷到了30万元。(资料图)

   浙江在线杭州1月10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张冰 编辑/胡芸) 五个月前,湖州德清敲响浙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第一槌,该县砂村20亩村级集体土地以1150万元的价格成功出让40年使用权;一个月前,义乌黄杨梅村村民季建中用自家宅基地抵押拿到30万元贷款,成为全国首个利用宅基地抵押贷款的农民。

  类似案例在浙江农村改革的过程中还有很多。浙江自2011年启动农村改革试验区以来,共设立国家和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23个(其中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联席会议和国家部委批复设立的5个),共开展试验项目100多个,取得阶段性成效的试验项目90多个,可总结推广的试点经验20多项。

   “三位一体”搭建服务“三农”新平台

  “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体系是指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结为一体,构建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综合平台。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瑞安市主持召开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部署推动“三位一体”改革试点。2014年,浙江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作出部署,完善顶层设计,并启动7个县(市、区)的试点。

  近年来,浙江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改革,大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目前,全省已有“三位一体”为农服务组织600余家,完成慈溪市、绍兴市上虞区等7个县(市、区)的“三位一体”改革试点,7个试点县均构建了县、乡镇两级农合联组织体系,吸纳会员8715个;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31个,入会会员4799个,筹集资金7769万元。

  绍兴上虞是浙江“三位一体”改革试点之一。2015年12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考察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电商“供销社e家”总部时,与上虞供销社电商运营中心进行了视频连线对话,对上虞供销社电商发展给予充分肯定。上虞通过开展网上“四季仙果”系列营销活动,不仅帮助农民把特色农产品卖向了全国,还提升了上虞“四季仙果之旅”品牌的影响力和上虞城市的知名度。

   “三权到人”推动产权流转激发农村活力

  湖州吴兴区,被列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当地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中创新“米票”机制、在农房拆迁安置中创新“房票”机制、在集体资产经营分配中创新“股票”机制、在村级留用地盘活中创新“地票”机制。“四票”成为当地改革一大亮点。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是农民最重要的三项权利。2014年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部署“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性工作,目前各项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

  如果说湖州德清农村拍卖集体土地使用权与金华义乌农民以宅基地抵押贷款是个例,那么浙江在农村“三权”改革中的诸多举措与成就,数据更能说明一切。

  截至2015年11月底,全省29136个村社完成改革,占总村社数的98.96%,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工作;截至2015年9月底,浙江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将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纳入了日常地籍管理,全省符合条件的宅基地登记发证率88.3%,2011年以来共完成各类农房登记20余万件、9000多万平方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活权方面,浙江到2015年9月底共有3794个村完成权属调查任务。

  产权改革推进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10余项,通过平台实现农村产权交易额累计56亿元,交易品种集中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经营性资产。与此同时,各地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承包土地经营权健康流转、持续推进。

   户籍改革以人为本 市民农民皆居民

  浙江在农村的改革,同样体现在户籍改革方面。

  从2015年12月31日起,宁波慈溪人不再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统一登记成为居民户口。这标志着浙江省11个试点县(市、区)的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当月,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按计划,浙江到2020年将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在户籍改革过程中,浙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湖州德清县为例,当地对以不同户口性质划分的公共服务类型进行了全面梳理,将附着在户籍性质背后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公共保障住房等33项政策中的31项实现了城乡并轨,并明确今后出台政策将不再与户口性质挂钩。

  当前,浙江97%以上的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1-2015年累计为农民报销医疗费用约700亿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8万元。

  记者了解到,浙江各地市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具体措施。4月30日前,浙江省级有关部门也将制定教育、就业、救助、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