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确权 充分赋权 加快活权 湖州市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25.05.2015  15:28

  湖州市坚持把农村“三权”确权赋权活权改革作为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的重点和关键点,咬定目标、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目前,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一、全面推进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近年来,在完成土地(林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经营权100%确权颁证的基础上,2014年,在德清县、南浔区、长兴县吕山乡、安吉县孝源街道、吴兴区常路街道开展流转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市农业局出台《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湖农发[2014]37号),对土地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上,流转年限在5年以上;林地流转面积30亩以上、流转年限10年以上的经营主体,经自愿申请,颁发流转土地经营权证,2014年共发放流转土地(林地)经营权证1074本。今年该市提出在全市范围推进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土地发证对象扩大为流转面积10亩以上,流转年限在5年以上的经营主体,截至今年4月底,已经发放经营权证1121本,计划到今年底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全面发放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证。

  二、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和农房所有权,该市自2014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确权登记发证专项行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47号)和《湖州市农村住房登记发证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湖政办发[2014]60号)等文件,各县区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各地结合“三改一拆”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发证,在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下,集中力量逐步开展权属调查、测量测绘、审核公示、颁发权证等工作。为统一标准,保障全市面上的平衡,市国土局出台了《湖州市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专项行动有关用地补办政策的意见》,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按不同的政策年限分类处理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今年,宅基地和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规划区外向规划区内延伸。截至今年4月底,已完成宅基地发证36.6万户,占比77.8%;完成农房发证21.5万户,占比45.75%。

  三、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立足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2014年,湖州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湖政办[2014]48号)。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从维护广大农民权益出发,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按照“以人为本、尊重历史、符合当下、宽接受、广覆盖”的要求,指导各村制定出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实行“一村一策”,为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提供了政策和村民自治保障。至2014年底,已全部完成1038个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股改任务。全市1038个村经济合作社,共核实总资产151.47亿元,村均1459.25万元,其中经营性净资产30.7亿元,村均295.8万元,量化资产30.8亿元,其中量化经营性净资产26.07亿元,村均256.94万元。界定社员个人股东203.53万人,发放股权证50多万户,实现了“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2014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4.62亿元,比上年增长13.07%,实现分红4081.23万元。

  四、全面推进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确权赋权、搭建产权交易平台是实现“三权”活权的必然前提,2014年6月,德清县率先建立县级流转交易中心、乡(镇)分中心、村(社区)服务站、农户“四位一体”的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平台,配套出台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确定9大类交易品种进入平台交易。借鉴德清县成功经验,全市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各县区全面建立农民产权交易平台。目前,长兴县、安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已于今年4月挂牌成立,吴兴区、南浔区已制定方案、完成选址等工作,正在积极筹备当中。截至4月底,全市产权交易平台已开展交易882笔,交易量7843万元,实现了“死产”变“活产”,“活权”生“活钱”。特别是为推进林权的流转交易,该市以县区为单位,建立了集体权管理、林权交易、资产评估为一体的森林资源交易平台。2013年,在市级层面成立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湖州分中心,目前,已为35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7700万元,小额贷款1.2亿;为20家企业提供资产评估,评估值1.56亿元;完成林业企业评级33家,实现林权抵押贷款0.57亿元。

  五、全面深化农村综合产权金融创新。充分发挥金融的保障和服务功能,通过农村综合产权金融创新,有效盘活农村综合产权,扩大农村金融供给,不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今年4月,市金融办、市农办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化农村综合产权金融创新的指导意见》(湖金融办[2015]18号),围绕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土地经营权、集体经济股权以及林权等农村综合产权,创新开发“农田通”、“农宅通”、“农股通”、“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建立农村综合产权抵质押评估机制,计划到今年底,全市农村综合产权授信余额力争达到10亿元,每个县区力争达到2亿元以上。德清县在农村产权全面确权的基础上,2014年已经推出16类新型支农特色金融产品,全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截至今年4月,德清县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额度达3.77亿元,其中农房抵押贷款金额1.042亿,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193亿,集体经济股权抵押贷款0.511亿元。长兴县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出台《关于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截至4月底,已完成农村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7830万元。

(湖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