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指控他杀死情人后焚尸 他在庭上矢口否认自己杀了人

24.12.2015  10:54

  去年11月16日,海宁警方接到一女子报警,称自己的妹妹出走数日,一直未归。警方经过追踪,很快在海宁市丁桥镇一路边窨井内发现一具焦尸。经鉴定,正是失踪女子严某。
  昨天,严某的情人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在嘉兴中级法院受审。面对DNA鉴定书和监控视频,张某矢口否认自己杀害了严某。
  张某今年34岁,河南人,十几年前因为故意杀人罪(未遂),被河南省禹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3年获减刑释放。
  2014年5月,张某和严某相识,确立情人关系。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14年11月14日下午,张某到严某的出租房约会,并发生性关系。但之后两人因为感情纠葛,起了矛盾。
  据张某说,案发当天,他到严某家是准备跟女友道别的,他马上要回河南,而且也没说什么时候回来。严某可能是不想分手,与张某发生争执。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张某用丝巾勒颈杀死被害人严某。随后,他将严某的尸体运至海宁市丁桥镇田间,予以焚烧,之后抛入路边的窨井内,并用稻草掩盖。
  案发后,张某还拿走了严某的电动车、IPAD、银行卡等财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张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张某当庭翻供,他说,案发当天自己并没有与严某发生过性关系,更没有杀人焚尸。面对检察机关提供的DNA鉴定书、监控视频等证据,张某也矢口否认,并辩称监控视频中的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他本人。
  昨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