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机米之事相争 浙江村民一怒掰断他人小拇指

02.12.2015  18:37

  中新浙江网12月1日电(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钱俊皓)阿娇(化名)在村上开机米厂,阿仙(化名)拿稻谷去加工大米,两人却为机米之事发生争执,阿娇一怒之下把阿仙的小拇指掰断,导致轻伤。事后,阿娇虽补偿了阿仙的损失得到了谅解,但刑罚难逃,记者1日获悉,浙江衢州衢江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阿娇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阿娇在衢州衢江区樟潭街道某村开了一家机米厂,为附近村民加工大米,2014年10月31日9时许,村民阿仙将稻谷拿到机米厂加工,加工后变成了大米和糠,可阿仙对加工好的大米有异议,认为大米的重量少掉了,老板娘阿娇对阿仙的异议非常恼火,双方马上发生了争吵。

  之后,阿仙没有支付加工费便把大米及糠拉回家。阿娇自然讨要加工费,并追到了阿仙的家里,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并相互拉扯,拉扯中,阿仙的左手抓住了阿娇,阿娇一怒之下用右手掰断了阿仙左手的小拇指,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阿娇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衢江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阿娇提起公诉,衢江法院审理中,就民事赔偿主持调解,双方达成由阿娇补偿阿仙损失6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已履行。被害人阿仙对阿娇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娇遇事不冷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阿娇有自首、赔偿及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开头的一审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