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上网需求宜疏不宜堵

05.12.2014  12:41

  

  在转型升级工作的逐步推进下,目前,一些试点城市的上网服务场所在关注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和完善场所服务功能等方面有了更多的拓展。图为北京松柏网咖内设的图书资料查阅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推动我国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转型升级,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的现行政策进行了十余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调整,但其中依然要求“重点查处锁闭门窗接纳未成年人、多次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

  十余年来,“未成年人禁止进入上网服务场所(俗称:网吧)”的规定在执行当中遇到诸多问题,而在未来,如何结合新政更好地平衡好“保障未成年人上网权益”与“保护未成年沉溺上网服务场所”之间的关系值得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思考。12月1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会同教育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央文明办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北京对此进行了座谈。

   ”不是立法的初衷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看来,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如果经常进入上网服务场所,有可能沉迷于网络,影响学习。一些社会舆论甚至认为上网服务场所有“原罪”性质,应坚决以“”为主,让政策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但事实上,在网络应用日益广泛和重要的今天,“”显然已经不再适应时代发展,在认清上网对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正面意义后,正确定位上网服务场所功能,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上网成为关键。

  “我们在贵州调研时发现,越是留守儿童多、经济欠发达的地区,‘黑网吧’就越多,因为未成年人的正常上网需求难以通过正常渠道得到满足。”座谈会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陈通认为,单靠“”无法解决问题,不能将上网服务场所视为未成年人的“洪水猛兽”,应当正视未成年人在当今社会的上网需求,尤其要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上网需求。

  贵州省黔东南州的调查显示,当地农村仅有不到9%的家庭拥有电脑。而贵阳市关于“农村未成年人上网问题”的问卷分析显示,34%的受访者认为“上网服务场所给低收入家庭孩子提供了很好的上网平台”。

  “上网服务行业是信息化发展与现代服务业相结合的产物,是为社会公众运用互联网提供服务的现代服务业,在促进国家信息化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参与此次座谈的与会人士充分肯定了上网服务场所的正面社会作用,同时,也对未成年人上网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陈通认为,虽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严格禁止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但无论是《条例》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本意都不是为了禁止未成年人接触网络。“在互联网日益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成为社会正常运行必要条件的形势下,不让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是不可思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因此,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在满足未成年人合理的上网需求的同时,避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才是立法的初衷。”陈通说。

   疏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是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

  的确,是否应该让未成年人进入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如何合理指导未成年人使用和把握网络这把“双刃剑”,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工程。对此,参加座谈的中央文明办三局督查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对于上网服务场所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一方面既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查严处;另一方面,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可以尝试探索有限制、渐进式的放开。他认为《通知》的印发和文化部目前正在推行的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为未成年人上网以及上网服务行业的发展,都开辟了新的思路。

  据了解,在目前正在推行的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中,文化部鼓励上网服务场所与基层文化馆、站结合,在上网服务场所引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功能,设立公益性上网区域,在学校老师、家长等监护人的陪同下,给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可控的上网环境。而在转型升级工作的逐步推动下,不仅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在完善上网服务功能方面有了更多元化的拓展,比如与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开展社区教育培训等,一些偏远地区的上网服务场所也积极探索新模式,关注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的“星河超越网络”就是其中之一,该上网服务企业在提供基本上网服务的同时,还立足山区特点,在当地文化站的指导下,与当地学校合作,开展未成年人网络应用教育活动,以弥补学校网络资源的不足。据了解,自今年4月以来,该企业已接待中小学网络课堂学习42批次,参与学生达670人次,取得了不错效果。

  “我们认为这样的做法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和有关规定,值得尝试。”陈通说。

  教育部基础一司学校德育处处长朱东斌表示,“变堵为引导”的确是解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的有效思路,年轻一代的成长必须要跟得上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引导好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丰富上网服务场所经营业态很有必要。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络处副处长刘娜也表示,对于成长在信息时代的青少年来说,学习和掌握网络知识至关重要。但与此同时,引导未成年人健康、科学用网也很重要。因此,在考虑未成年进入上网服务场所的问题时,一定要把握好度,放开的同时,机制要到位,政策要到位,管理要到位,可以尝试在特定的时间段、特定的区域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上网服务场所上网。她建议,今后文化部门在进行上网服务行业的相关表彰时,可以与关工委等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起来,与更多的部门达成共识,让社会更多的人群关心未成年人上网问题,支持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