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来浙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1.07.2020  09:52
  中新网杭州7月20日电(记者 郭其钰)20日举行的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介绍,该省要求乌鲁木齐市来浙返浙人员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上述措施是在综合评估风险的情况下制定的。7月15日浙江已出现1例由乌鲁木齐市输入的无症状感染者。”陈广胜表示,乌鲁木齐来浙人员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应立即到当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经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各地不得拒绝其入住社区、宾馆,不得随意加码不必要的管控措施。     当前,浙江进一步完善“健康码”赋码规则和转码规则,对出现疫情严重态势的地区或场所,经综合评估后,将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纳入“红码”管理。同时将有发热症状人员和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按规定须接受核酸检测的人员纳入“黄码”管理。     在人员分类管理方面,陈广胜介绍,除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外,对其他“红码”人员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建立“点对点”运送机制,确保全程封闭管理。对“黄码”人员流动采取必要限行措施的同时,允许“黄码”人员在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情况下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     根据浙江健康码转码规则,对因发热症状赋“黄码”的人员,若无流行病学史的,一般不再需要居家医学观察,在核酸检测阴性或发热症状消除后,健康码即可转为“绿码”。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赋“黄码”的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健康码可转为“绿码”。“红码”人员按规定结束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后,健康码转为“绿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