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市本级)第4期受理顺序摇号结果及公开选房通告

25.04.2016  08:28
  

 

根据2015年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2015杭公租市级字第001号)的规定,经杭州国立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公证号:[2016]浙杭证经字第147号),对2015年11-12月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1982户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已分类产生受理顺序号,现将受理顺序摇号结果及公开选房事项通告如下: 一、摇号结果 1.1人户优先保障申请家庭受理顺序号:A2015-002158号~A2015-002192号;常规保障申请家庭受理顺序号:A2015-002193号~A2015-003156号。 2.2人户优先保障申请家庭受理顺序号:B2015-001078号~B2015-001114号;常规保障申请家庭受理顺序号:B2015-001115号~B2015-001462号。 3. 3人及以上户(含合租)优先保障申请家庭受理顺序号:C2015-001609号~C2015-001611号;常规保障申请家庭受理顺序号: C2015-001612号~C2015-002205号。 具体受理顺序号摇号结果详见附件1。 二、受理登记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收件单原件到原受理区住建局办理受理登记,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 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指定1名经办人携带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收件单原件到原受理区住建局办理受理登记,领取《受理单》(每单位仅限1份)。 列入本期公开摇号的申请家庭(用人单位)请在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周一至周五)的日常工作时间到原受理区住建局办理受理登记,领取《受理单》。因受理顺序号已产生,登记时间先后不影响选房顺序,请申请家庭(用人单位)有序登记,防止拥挤排队现象的发生。逾期未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 三、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配租房源共1981套,房源分布、户型、套数、租金标准、预计交付时间、预计入住时间等基本信息见下表,具体房源信息详见附件2。


类型/小区 3 人及以上户(含合租)配租房源 2 人户 配租房源 1 人户 配租房源 土地等级/租金标准(元/平方米*月) 预计 入住时间
户型 套数 户型 套数 户型 套数 户型 套数
池塘庙路6号 成套 二居室   / 成套 一居室   / 成套 一居室   / 非成套 36 四级/27 2016年9月起分批办理租赁入住手续。具体时间以选房确认单为准。
官河锦庭 / 30 / / 七级/12
锦绣玲珑府 15   /   / 七级/12
景致公寓 6 / 39 40 六级/16
都市阳光嘉苑 / 95 / / 八级/10.5
蒋村西溪人家 120 / / 70 六级/16
九和人家 / / / 485 六级/16 2016年10月起分批办理租赁入住手续。具体时间以选房确认单为准。
普德人家 57 / / / 七级/12
祥宁人家 12 260 / / 六级/16
丁桥联合新苑 63 / / / 七级/12
田园春晓苑 27 / / / 八级/10.5
田园秋韵苑 47 / / / 八级/10.5
田园夏意苑 20 / / / 八级/10.5
天聚府(彭埠单元) 23 / / / 六级/16 2016年11月
萍水人家 125 / / 175 五级/21
象山人家 82 / 154 / 七级/12
合计 / 597 / 385 / 999 / /
特别提醒: 1.上述成套公租房房源内燃气管道已铺设到位,但使用燃气仍需由使用人向燃气公司交纳燃气灶具与计量表连接管(包括金属卡口)安装服务费,具体费用以燃气公司公布为准。非成套房源内无燃气管道。 2.本通告中天聚府(彭埠单元)、象山人家两个公租房项目的建筑面积均为施工面积,签订租赁合同时以实测面积为准。萍水人家公租房项目的建筑面积均为设计面积,签订租赁合同时以实测面积为准。 3.象山人家公租房项目从顶层及往下11层(共12层)房源内配置太阳能热水器;天聚府(彭埠单元)公租房项目从顶层及往下2层(共3层)房源内配置太阳能热水器;其他公租房项目房源内未配置太阳能热水器。 4.九和人家公共租赁住房北侧规划建设500KV钱江变电所,该项目已分别取得省厅选址意见(浙规选字第〔2011〕76号)、省国土局土地预审(浙土资〔2011〕99号)、变电站本体环评批复(浙环辐〔2011〕78号),并已通过中国电规总院可研审查。


四、现场看房 为便于选房家庭了解房源情况,“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已开通“网上看房”专栏,欢迎上网查看。同时,4月27-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在杭州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楼一楼大厅有房源户型图展示, 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讲解。 五、公开选房时间 2016年5月7、8、12、13、1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场:5月7日上午(受理顺序号:A2015-002158~A2015-002337 ) 第二场:5月7日下午(受理顺序号:A2015-002338~A2015-002542) 第三场:5月8日上午(受理顺序号:A2015-002543~A2015-002747) 第四场:5月8日下午(受理顺序号:A2015-002748~A2015-002952) 第五场:5月12日上午(受理顺序号:A2015-002953~A2015-003156) 第六场:5月12日下午(受理顺序号: B2015-001078~B2015-001270) 第七场:5月13日上午(受理顺序号: B2015-001271~B2015-001462) 第八场:5月13日下午(受理顺序号: C2015-001609~C2015-001807) 第九场:5月14日上午(受理顺序号: C2015-001808~C2015-002006) 第十场:5月14日下午(受理顺序号: C2015-002007~C2015-002205) 六、选房地点 杭州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楼二楼(上城区仁和路2号)。 七、选房规则 1.选房顺序按受理顺序号先后确定,房源按房源数量和选房户数1:1比例推出。 2.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原件;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指定经办人携带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受理单》原件参加选房;每户(号)限1人,请提前30分钟到现场。 3.申请人(单位指定经办人)经校验身份证、《受理单》等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4.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选房的公证书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指定经办人不得再委托他人选房。 5.列入本次通告范围的选房户,如遇举报,在本次选房开始前能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的,可按本通告规定参加选房;在本次选房开始前未能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的,暂缓参加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若选房后有举报的,经查实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退回已选房源。 6.选房户应根据自身选房场次和受理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开始后,由公证人员按受理顺序号叫号上台选房,选房户应从应答起三分钟内选定房源,并向主持人明确所选房源的序号,主持人连续报二次房源序号及小区名称和房号,以示房源选定,而后选房户不得再做更改,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选房确认单》。 7.当公证人员连续报喊选房户姓名(用人单位名称)三次,无人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轮至该场次受理顺序号末尾。如该场选房结束前,选房户仍未到场的,其保障资格终止。 8.选房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不再批准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9.选房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选房确认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手续,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公证,缴纳相关公证费用和房屋租赁押金。 10.本期选房户的选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7709573。 八、市住保房管部门地点及咨询电话

单位 办公(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级审核机构) 浣纱路179号 87923882
市租赁房投资公司 (市级经租管理单位) 浣纱路179号一楼办事大厅 87913191

 

 

 

 

 

 

 

九、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网址 相关信息可查阅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网站,网址: http://www.hzfc.gov.cn 附件: 1. 2015 年公共租赁住房(市本级)第4期申请家庭受理顺序摇号结果名单 2. 2015 年公共租赁住房(市本级)第4期配租房源清单                                                     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