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服刑男子迎娶怀孕未婚妻 民警现场当起证婚人

19.11.2015  03:11
小林和未婚妻在民警和民政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登记完婚。

   浙江在线台州11月18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吴佳蔚 实习生/梁婧娴 通讯员/翁海珍 刘燕华 编辑/沈正玺) “新郎新娘看镜头,茄子!”咔嚓一声,一个幸福的画面被台州玉环看守所的民警定格下来。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这是一张特殊的结婚登记照,照片中的新郎是在押人员,而新娘是怀有9个月身孕的准妈妈。

   小伙酒后伤人锒铛入狱

   女友临盆在即急缺一纸婚书

  这是发生在昨天上午10点的一幕。玉环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迎来了一对特别的新人,新郎小林戴着脚镣,穿着印有“玉环县看守所”字样的蓝色背心,新娘则挺着大肚子。

  小林今年30岁,玉环县沙门镇人。2013年的7月的一天,他因喝酒与人发生口角,冲动之下将对方砍伤。

  事后,小林慌了神,怕警察找上门来,竟选择了“跑路”,直到今年4月29日被警方抓获。8月31日,小林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玉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羁押在玉环县看守所。而那时,小林的女朋友阿芳(化名)已有6个月的身孕。

  入狱后的小林对自己的冲动伤人和潜逃行为懊悔不已。如今,阿芳已怀孕9个多月,眼看就要临盆,却无法办理准生证,小林在狱中又着急又自责。

  针对小林这种特殊情况,沙门镇大沙湾村党支部书记杨春芳向玉环公安局提出申请,希望公安部门能够允许小林临时出所办理婚姻登记。

  杨春芳告诉记者,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不但孩子户口无法落实,还要面对一大笔计划生育罚款。这不仅让高墙外的双方家庭为难,也让正在服刑期间的小林担忧不已。

  为了能让小林减轻思想负担,安心改造,办理小林案件的沙门派出所以及玉环县看守所本着对在押人员的人性化管理,决定帮助小林和他的女友。

  据现场的民警介绍,为了让小林顺利领上结婚证,民警也是做足了功课。“我们事先将各种繁琐的手续办妥,为小林简化了许多办事流程,然后协调看守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大家一起帮忙办好这件喜事。”

   5位民警为在押人员证婚

   囚服外披的西装都是临时借的

  “恭喜你们啊!”虽然眼前的“画风”略有些异常,但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一直微笑着接待小林和未婚妻,并向他们送上祝福。5位民警还主动当起了“证婚人”。

  拍照的时候,登记处一名工作人员特地把自己的西装借给了小林,“披上吧,今天是大喜的日子,帅一点。”

  或许是过于匆忙,在来登记处前,小林身上还穿着服刑人员的衣服。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小林接过西装,披在外面,挡住了身上和心底的那一抹尴尬。

  相机快门声响起,一对年轻人的幸福被定格。直到工作人员提醒,镜头前的小林似如梦初醒,对着大家连声道谢。

  捧着“红本本”,小林双眼泛着泪花:“这么开心的日子,本来是要给你们分点喜烟喜糖的,但我现在的情况......”说完他低下了头。

  民警笑着安慰小林说,“等改造好了,出去后当个好老公、好爸爸,权当是抵掉这些伴手礼了。”

  搂着新娘的小林向民警保证,一定会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家照顾妻儿。

  小林并不是民警们第一次帮忙证婚的服刑人员。“碰到这种特殊情况,我们都会采取人性化措施,尊重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玉环县看守所的民警说,这样做也是在一定程度上感化服刑人员,让他们今后更好地完成改造,出狱后重拾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