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微商杀熟 消费者猝不及防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微信而兴起的微商最近非常火爆,不少爱美人士的微信圈慢慢的被各种心限灵鸡汤式的广告语所包围,比如说不要和你谈护肤的人都是想赚你的钱,其实脸是你的,斑是你的,皱纹也是你的。这样的广告语,乍一看很贴心,不过一旦出现了问题,这些微信圈里跟你子推心置腹的谈护肤的人可能马上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最近有一个叫做周梦晗的海归留学生就在微信圈里上演了这样一幕。有不少特消费者买了他推荐的面膜之后,发红长痘,甚至发炎,而这个周梦晗却在这个时刻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在这时人们才注意到她卖的面膜得是三无产品,类似的情况在微信朋友圈里已经不是新鲜事了,这样的一种准备在朋友圈里兴风作浪的情况,大家也有一个名次能够准确的名词来形容,就是“杀熟”,所谓杀熟,大致可以理解为利用教委亲近的身份关系,来销售劣质的商品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际上杀熟这个词很久以前,网络还没有普及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而当时的杀熟跟非法传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今在朋友圈里出现的各种说着贴心话,卖着假冒伪劣商品的人其实也不过是当年的杀熟手段插上了互联网的翅膀而已,套用前面的广告词,其实不要认为和你谈护肤的人都是为了你好,其实脸是你的,钱是你的,伪劣商品却是他的,消费者必须擦亮眼睛咱们避免落入杀熟的圈套。
面对杀熟的微商,我们应该如何翻番,又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将就此评论。
经济之声:前几天周梦晗这个微商名人然消失了,引起了不少媒体的关注,根据媒体到报道,这个微商所销售的面膜实际上是三无产品,而且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那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都有哪些渠道呢?
邱宝昌:实际上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渠道按照法律的规定有五种,一个是协商解决,一个是侵权消费者保护组织和其他机构的调解,有一个就是仲裁,也可以通过诉讼,这样的去解决。但是现在人走了,人都找不到怎么解决呢?我认为它销售的三无商品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的产品罪,处罚金额为5万元以上,消费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不管是网络销售还是实体销售,如果生产销售不合格的产品,在5万块钱以上就可以去对它进行立案查处,如果构成犯罪,必须在行事责任,那就是由公安机关来侦查,查找嫌疑人的下落,以及它的产品,封存它的资产,包括这些所所谓的销售的渠道,这是公安部门。另外一方面可以通过了解一些情况,就是因此通过微信,或其他方式来了解它的,那么原来你的这个钱的支付问题,你对产品的了解情况,要向相关的部门,向公安部门或者像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要进行一些提供不要的这些材料,否则的话你的权益肯定在维护上由于证据的不够充分可能难以去维护,所以心里当务之急是我们受害的消费者应该向公安部门报案,向工商部门投诉,去报案。
经济之声:互联网的时代已经到来,利用社交平台来推广产品来销售的这样的做法也是屡见不鲜,但是前提商家必须要讲诚信,商品是必须要合格的,对于消费者来说您觉得我们如何来辨别这种杀熟的步伐微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邱宝昌:我认为不能够轻信他人的一些宣传,特别是一些心灵鸡汤,一方面通过微信圈、朋友圈了解,但是了解的不深,加上一些语言,所以就是很容易相信,这些里面越是朋友圈里面,越应该消费者的知情权应该得到尊重,消费者一定要把这个知情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信息情况,比如这个面膜,那么面膜宣传是什么,了解是什么,购买什么样的产品,产地,什么样的原料过程等等,它有没有一些合格证明,如果在微信圈上宣传的是什么什么样的,它有很多不同的商品有针对性的宣传,微信圈里面的人都是特定的,都是一些朋友圈,当然朋友圈和朋友圈可能大的范围很难确定,但是在某一个微信圈里面它可能有精准的发售这种商业信息,所以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熟,不能因为是朋友圈而去轻易的相信,有的朋友圈可能是非常陌生的,所以这个时候一定对你购买的产品,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性情况进行了解,在线上线下进行比较和资讯,不要轻易的误信。
那么微商如何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呢?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委员专家龚铂洋将就此评论。
经济之声:现在在各大的社交平台上都推了不少的商业推广这样的形式,那么在国内如此,国外也是如此,但是国内的微商各种杀熟行为,不仅令人厌恨,而且也给不少消费者造成经济甚至是健康上的损失。那杀熟这种不良的现象是如何在社交平台上产生的,长期发展下去的话又会造成哪些深层次的影响?
龚铂洋:那么其实杀熟这种现象,首先还是说这个是利益的驱动,因为我们知道目前在朋友圈卖的货,很多的利润空间是非常非常高,甚至到上百倍的利润空间,在利润驱动下,它很多这个有些网友,有些微商它们就先从周围的人利用下手,利用这种叫信任感,就开始卖货,开始赚钱了,但现在其实还是一种趋势,现在整个的微商或者朋友圈卖货的除了熟人之外,其实更多的是疯狂的再加群,加各种陌生人,对目前其实这个不仅是杀熟,而且连陌生的这个关系也开始导入,也开始进行卖货了。那么这样下去以后我们发现整个的朋友圈,这种销售会泛滥,垃圾信息会越来越多,甚至一些坑蒙拐骗上当的现象也会越来越多,那么对这个社交平台的良性发展也是一个不利的因素,所以在法律上讲它也不是很合乎我们的法定规范。
经济之声:现在有媒体就发出质疑,不杀熟的微商还有什么样的出路呢?您觉得我们应该如何来摆脱微商杀熟的恶性循环?
屏蔽此推广内容 龚铂洋:其实本质上来讲,微商还真不能杀熟,你神熟它一定是个短期行为,是饮鸩止渴的,但微商确实也是符合我们整个的叫目前互联网+,符合创客的趋势,那么微商的本质不是在于说电商的本质,重点不是在于店,而在于商,就是首先咱们做微商,首先要做一个这个咱们要良性的产品,或者用极致的产品,把咱们产品本身要做好,这个本身做好以后的话,那你是在微信里面去卖,还是在微博上面去卖,还是在淘宝里面去卖,这个其实不是很重要的,首先还要把良心产品,把消费者符合需要的产品,这个得做好,把品牌做好,然后让你产品本身具备这种关注,具备这种传播的引爆点,这样自然而然的话在任何平台卖的话,不是杀熟了,而是带给我们朋友,带给我们消费者更好的产品的体验,那这个其实有很大的帮助,
经济之声:对于电商来说您觉得监管方面应该如何来保证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做哪些工作?
龚铂洋:对这个平台来讲,首先来讲的话,首先有几个层面,一个层面肯定是法律层面了,那如果通过这个微商,如果是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话,这个肯定是违法法律了,从法律的层面要有一个制裁,要有一个很方便的一个走法流程的一个通路,这个应该是平台应该要给予的。要给制度方面也要去保证不要这些信息泛滥,这个要相关的处罚措施,推动这个方式让这个生态更好的进化。
(临安市商务局供稿 转载地址:人民网)
来源:( 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