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柏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芙峰街药店-准予行政许可

25.06.2015  01:48
单位名称/申请人: 金华柏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芙峰街药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王燕芳           你(单位)于 2015年6月24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1507308)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负责人由陈茹菊变更为王燕芳;质量负责人由王燕芳变更为周晓青。 2015年6月24日